具体任务
  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主责单位 自治区统计局
配合单位 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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