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全面抓好回迁难、办证难、烂尾楼、自建房、保交楼等专项工作。
  
主责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保交楼专班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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