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主责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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