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建设农业强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加强“五大振兴”。突出加强产业振兴。坚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大以产业防返贫、以产业助致富力度,重点抓好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和出村进城工程,精心做好“土特产”大文章,加快实现由“原字号”向“精字号”转变、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由“名气高”向“收益高”转变,让更多“宁字号”走向国内外市场。
  
主责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供销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