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万户、棚户区住房3000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00套,推动抗震宜居农房愿改尽改,实现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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