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系统加强生态振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着力改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
  
主责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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