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
  
主责单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医疗保障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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