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坚持以“安全城市”为基础、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整治隐患为手段、以资金投入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根本,全面强化煤矿、危化、燃气、交通、消防、网络运行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源头整治,力争2025年前全区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全部降到低风险等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
主责单位 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配合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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