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严防国有平台公司风险,担起省级政府主体责任,压实地方属地、金融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高度警惕关联性、传染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主责单位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
配合单位 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审计厅,宁夏证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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