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主责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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