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届次: |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 编号: | 第261号 | 类别: | 社会建设类 |
|---|---|---|---|---|---|
| 主 办: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协办单位: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医保局 | ||
| 案 由: | 关于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案 | ||||
| 正 文: |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报告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基层医疗机构在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人才短缺、医疗设备落后、医疗服务水平不高,严重限制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信息化、数字化,“互联网+医疗”和人工智能(AI)赋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是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的重要途径。 目前基层医疗机构数字化医疗体系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信息化水平较低,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共享不足,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影响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便捷性。二是“互联网+医疗”应用不充分。互联网医院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基层医疗机构对“互联网+医疗”技术的应用和接受程度较低。三是AI赋能医疗的潜力未充分挖掘。AI在医疗中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智能辅助诊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需要大力加强。 为此,建议: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地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接入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二)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大投入,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数字技术实现个人健康档案授权调阅服务,构建个人动态健康档案,接诊医生可以随时调阅患者的健康档案等信息。 二、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 (一)规范互联网医疗监管。完善互联网医疗监管政策,加强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提供在线咨询、远程诊疗、药品配送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整合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功能应用,为群众提供预约诊疗、网上缴费、个人健康信息查询、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咨询、慢病随访等多项服务,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三)推广互联网医疗应用。开展互联网医疗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互联网医疗技术的应用和接受程度,促进互联网医疗在基层的普及和有效使用。为基层提供远程会诊服务,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保障基层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方案的科学性。 三、推动AI赋能医疗能力建设 (一)AI辅助诊疗系统。开发适用于基层医疗的智能诊断软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水平,减少误诊和漏诊率。结合临床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为基层医生提供治疗方案参考。 (二)AI医疗质控系统。通过AI医疗质控系统,基层医疗机构可构建医、教、培协同一体化模式,为基层医务人员建立畅通的前沿医学知识获取渠道,畅通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提升通道。 (三)AI智能资源分配。借助AI的数据分析能力,对基层医疗资源的需求和使用情况进行预测和评估,实现更合理的资源分配。提供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下沉,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医疗资源差距,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通过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和AI赋能医疗,可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水平和效率,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患者可更便捷地获得医疗服务,减少排队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提高患者满意度。将健康中国战略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
||||
| 办理情况: |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着力提升基层信息化建设。一是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度整合云平台,集成区域平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4大类22个系统,推动数据互通共享。远程诊疗提质扩面,联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第一批包括互联网复诊、互联网(远程)会诊等6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远程医疗服务已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机制,累计开展远程心电、影像服务139万余例(不含第三方平台数据),在贝宁搭建中医远程平台,助力国际医疗合作。二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厅、疾控局印发《2025年宁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居民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截至6月底,全区10个县(市、区)共开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48万份。三是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印发了《自治区药品配送管理办法(修订版)》,进一步加强药品配送企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责任与管理。 二、深化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着力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一是实现全区81家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覆盖临床检验、影像及超声三大类共363项,节省患者诊疗费用超七千万元;利用共享数据,优化拓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政务信息化服务,实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申领等事项“一次提交、多证联办、一站送达”。二是通过数据资产管理体系赋能,建立基于DRGs的绩效服务评价系统和医疗质量管理决策系统,形成宁夏特色的医疗质量提升指标体系,包括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复审、国家医疗质量监测等指标,对医疗服务、医疗效率和医疗安全进行精准业务分析,支撑领导决策,通过数据要素化应用,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效率和提升患者满意度。三是建立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制定《互联网医院监管数据传输规范》,对166家互联网医院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事前对医疗机构和医生准入,对药品库、疾病库、诊断库进行标准规范,事中对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过程进行实时、可追溯管理,事后对互联网医院的业务进行整体评估分析和违规处理,监管线上诊疗服务1.22亿次。 三、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 着力拓展人工智能场景应用。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引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智算资源统筹供给、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完善要素资源保障机制等一系列举措。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等内容纳入《自治区“人工智能+”实施方案(2025-2027年)》,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送审稿)》,拟从提升人工智能创新能力、强化人工智能共性支撑、深化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四个层面细化具体任务,推动进一步形成高效服务体系、深化行业智能应用、构建产业发展生态,打造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创新服务、行业应用和产业发展高地。二是搭建覆盖全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累计提供辅诊服务3.12亿次,基层病历规范率提升至97%以上,基层辅诊系统的智能语音外呼功能已累计服务银川市、吴忠市居民400万人次,有效弥补基层技术薄弱、人力资源不足等发展瓶颈。三是以检查检验互认应用为突破口,全区二、三级医院全部接入本地化部署大模型,覆盖8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生工作站1.2万台,打造临床诊疗辅助、“医助—宁小卫”智能问答助手、智能辅助决策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实现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秒级解读、智能问答服务及对全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的分析及推演等功能。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搭建了妊娠期孕妇及胎儿发育智能评估应用,为孕妇和医生提供早期预警保障母婴健康。中卫市建立数字人体人工智能诊断中心,在市域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肺结节、脑部Aspect评分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功能。贺兰县人民医院智能化系统覆盖病历质控、医嘱生成、影像报告解读及临床预警全流程。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工智能+医疗健康”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建立完善促进规范人工智能在医疗健康行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深化合作交流,持续拓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 2025年8月 |
||||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