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 编号: | 第223号 | 类别: | 社会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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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住房城乡建设厅 |
协办单位: | 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 | ||
案 由: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 | ||||
正 文: | 宁夏位于丝绸之路上,处于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过渡地带,留下了较为丰富的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着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保护合力尚未形成。一些地方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现象,许多民宅自然老化、损毁、倒塌现象较为普遍。村落的规划、村建、产业、文化、非遗、耕地等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各种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不能形成合力。 二是建筑风貌尚未形成。现有村落中的拆旧建新、弃旧建新,破坏了原有建筑风貌,污水管网、道路、三线下地等方面布局难以统筹,未形成特色建筑风貌。村民保护意识薄弱且资金有限,在改扩建现有住宅时,多数倾向采用预算较低的建房形式和建筑材料,影响传统村落整体景观风貌。 三是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传统村落保护起步晚、基础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较少,保护工作举步维艰。一方面,村落保护过度依赖政府财政,大多数传统村落支柱产业处于起步阶段,无力承担修缮费用,无法完全激活其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另一方面,社会融资渠道过窄,社会资本难以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共建,资源活化利用存在较大阻力。 四是发展利用尚不充分。现有传统村落有效开发利用率不高,已开发的大多以观赏古建筑、农家乐休闲旅游为主,业态单一,对其蕴含的深厚历史文化、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缺乏系统挖掘整理,资源利用模式单一。传统村落开发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传统村落原住民的实际参与度不高,为保护而保护,内生动力不足。 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机制、有效管护。整合住建、文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方面现有政策,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多方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传统村落名录,逐步完善国家、自治区、市县(区)不同层次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体系。建立传统村落绩效目标管理、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压实主管部门规划保护及乡镇(街道)、村两委属地保护责任,定期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价,对不达标村落坚决清理退出保护名录。 二是科学规划、保持风貌。加强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管控,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考虑污水处理、乡村道路、卫生厕所、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规划建设水平。引导和支持建筑、景观、艺术设计等领域专业人员驻村开展设计服务,优先聘请优秀的农村工匠采用传统工艺对传统建筑进行修缮,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使新旧建筑风貌相互协调。严禁建设各类破坏传统风貌的违章建筑,避免“插花”混建和私搭乱建。 三是多方筹措、加大投入。鼓励各市县(区)积极申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争取中央财政定额奖补资金专项支持。统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公路、水利、文化等专项资金,整块或切块用于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完善和保护利用工作。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逐步形成成熟的“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混合运营模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提高闲置民宅利用率。 四是创新方式、活化利用。拓展“传统村落+”模式,针对不同村庄的建筑状况和产业发展方向,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农耕体验、田园观光等活动为支点,差异化发展“画家村”、“养生村”、“农耕村”等新业态、新产业。以村落民俗节庆为亮点,开展民俗风尚、工艺技能等特色文化展示和体验活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延伸农产品产业链。鼓励村民利用民居,发展精品民宿、休闲养生、疗养度假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医生、教师、退休干部返乡定居,采用认保、认养、认租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内生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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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吸收落实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的关系,指导各地针对性推出保护举措,通过寻找差异化发展路径,不断激发传统村落新活力,积极探索传统村落乃至乡村善治新路径。 一、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村落管护成效 一是健全体系,分级保护。近年来,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宁夏传统村落认定评分标准》,统筹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传统村落调查推荐认定,37个传统村落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利用,国家级、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名录逐步完善。今年,自治区积极开展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创建,继隆德县之后泾源县成为我区第二个成功创建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隆德县两年创建期内(今年为第二年创建期)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5000万元,目前共实施28个项目,完成投资6100万元;泾源县获得中央财政第一笔补助资金1820万元,出台《泾源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传统村落由单个村落保护到集中连片保护、由国家级到自治区级的分级保护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建立机制,严格保护。建立评估机制,自治区每年对已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保护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村落格局风貌保护、基础设施完善、资金投入及村落利用等情况,评估结果上报住建部备案。建立考核机制,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底对村落保护成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建立联审机制,自治区组织住建、财政、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据传统村落认定条件,严格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进入保护名录;每年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旅游厅相关负责同志,组建由规划、建筑、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等方面专家成立技术审查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进行评审,自治区每年从保护名录中评选10个传统村落支持实施保护发展项目。 二、坚持科学规划,最大限度保持村落风貌 一是加快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政府、相关专家和原住村民的意见,因地制宜编制完成了37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规划。二是注重传统风貌营造设计。编制《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技术指南》、《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图则》、《宁夏特色抗震宜居农房设计图集》,突出乡土风貌、地域特色和邻里和睦,引导地方通过乡土材料与新型材料相结合、传统建筑工艺和现代建造技术相结合、既有乡村肌理和现在使用功能相结合,营造具有结构安全、风貌传统、功能现代、经济实用的特色农房和乡村空间。三是开展设计下乡共同缔造活动。将“设计下乡、陪伴建设、共同缔造”建设理念融入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过程中,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景观、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领域设计人员下乡服务,每个村落确定驻村专家和村级联络员驻村开展设计服务,确保传统村落各类项目的建设在专家指导下实施,提升规划建设水平。四是加强乡村工匠培养培训。注重培育本地乡村建设工匠,每年组织培训一批乡村建设工匠,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能。优先聘请优秀的乡村建设工匠采用传统工艺对传统建筑进行修缮,同时结合现代技术和工艺对建筑进行改良提升。 三、多方筹措资金,持续加强资金投入保障 一是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村民自筹、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定点定向加大投资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隆德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创建以来,累计完成投资6100万元,其中整合住建、财政、发改、交通、农业、水利等行业部门政府类投资共490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1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完成投资200万元。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保持原有传统村落的空间格局,并且符合传统村落风貌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乡土材料和乡土工艺,融合传统历史元素和现代建设技艺搞建设,充分利用聚落空间,全面改善村落内供水、消防、户厕、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配备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置;配备消防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村庄应急消防的处置能力;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庄卫生死角、陈年垃圾和村庄道路、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拆除私搭乱建、残垣断壁,全面改善村落人居环境。三是盘活闲置资源。在保护好原有建筑结构肌理的前提下,对传统建筑进行宜居性改造,鼓励群众通过出租房屋、入股合作、创意手工艺品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源,红崖村改造民居发展书法、绘画、剪纸、刺绣等非遗产品经营9户、美术馆1处;齐岔村旧校舍改为民宿、民宿体验馆、展示馆,修缮了30多间民宿,建成了大食堂、木匠铺、皮影室、茶馆、铁匠铺等10间功能房;杨店村10余户老宅改造成农家乐;李士村借助闲置房屋拓展古方榨油生产线。 四、创新方式方法,更加注重资源活化利用 统筹产业发展和村落保护良性互动,从片区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培育、产业融合等角度入手,推进一二三产业、产村深度融合。一是与传统农耕融合。培养发展菌菇、药材、冷凉蔬菜、肉牛养殖、小秋杂粮等第一产业,精心培育出凤岭八珍、梁堡三宝、六盘山黄牛肉、高原迷踪鸡等特色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积极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二是与旅游康养融合。新和村结合六盘山原生态资源,着力打造房车营地8处,开发马社火展演、骑马观光、农事体验、休闲采摘等旅游项目;齐岔村对原上梁乡街道旧址进行修葺完善和改造提升,废弃的老房“变身”食堂、木匠铺、皮影室、茶馆等功能房,着力打造集红色文化、“蜂旅融合”、农事体验、休闲康养、林下药材为一体的乡村生态旅游经济综合体。三是与研学体验融合。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办非遗产业基地、传习所、手工艺基地等,杨坡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杨氏家族泥塑与中小学合作,开设非遗体验研学课程,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四是与民俗文化融合。积极发展刺绣工坊、剪纸坊、脸谱绘画体验、脸谱文创工坊、秦腔学堂、醋坊等传统技艺,举办民俗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非遗文化旅游博览会暨民俗文化旅游节、六盘山山花旅游节等活动,精心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创产品等新业态,传统民俗文化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五是推动产业转化。于河村魏氏砖雕依靠“非遗扶贫车间”,探索“公司+农户+营销”发展运营模式,带动周边村民、留守妇女及残疾人就地就业,砖雕产品逐步走上规模化、市场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和督促指导,推动各地更好统筹产业发展和村落保护良性互动,大力推进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等工作,着力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综合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将传统村落打造成为传承传统文化、承载乡愁记忆的重要载体。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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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