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编号: 第103号 类别: 经济建设类
主 办: 水利厅
协办单位: 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
案 由: 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提案
正 文: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深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河湖面貌明显改观、水质有效改善,河湖治理成效显著,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河长制工作人员的履职水平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河长因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治理经验不够、兼职多条河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欠缺等原因,履职水平不高。各级河长办人手不足问题尤其突出,且人员流动性强,无法保持工作的稳定性。

(二)部分区域河湖治理保护资金不足。河湖长制工作中的资金投入仍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要渠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工作开展受限。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办法不多,没有创造更多的共建平台载体、投融资渠道,企业和第三方参与度较低。

(三)河沟道垃圾、污水倾倒问题出现反弹。部分沟道垃圾“乱堆”问题屡禁不止,沟道乡镇交界拦污栅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仍然存在。普通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意识依然不强、素质依然不高,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手段惩处破坏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不够,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不足,未能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四)引导全民参与水环境治理保护手段不多,宣传力度不足。目前全区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宣传手段老旧,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社会力量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知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随意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不良生活生产习惯没有改变,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二、建议

(一)持续提升基层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一是采取理论专家授课、实际案例分析、河湖长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基层河湖长定期开展理论与实践培训,特别要重视对考核不合格、新任河湖长的培训,补齐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短板。二是建立完善基层河湖长制工作标准、河湖长履职的标准化流程等,使河长湖长履职有章可循、责任明晰。三是通过鼓励辖区内关注河湖保护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河湖管理与监督,探索建立民间河湖长机制的可行性,提高河湖治理保护公众参与度。四是重视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加强对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保护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协助采集信息,探索建立复杂地区无人机巡河模式,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完善河湖长制数字化工作平台,实现河湖信息化管理,提高基层河湖长工作效率。

(二)加强河湖长制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是重视河湖治理保护的资金筹措问题。对河湖治理保护费用精细化预算,统筹使用好财政性资金。二是加大对经济落后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投入资金可由政府和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承担。三是加强河湖治理保护经济调控,通过水资源全面产权化和市场化的经济调控手段激发市场活力、引入资金,从而促进河湖管护工作。

(三)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优势,加大河湖联合执法力度,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加强对科技手段的应用,全面监管河湖排污、垃圾倾倒等破坏水环境状况,及时固定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从严从快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易犯此类错误群体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同时,对河湖治理整改情况不定期跟踪回访,切实保证相关当事人对破坏水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杜绝再犯。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河湖治理保护公民参与度。充分运现代多媒体技术,线上、线下多方位开展河湖治理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探索“河长制+精准扶贫”的治河方式,优先选聘贫困户担任巡河保洁员。在重要河湖段引入“民间河湖长”,借助社会公益力量,形成共管共治合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办理情况:

民进宁夏区委会:

首先感谢贵委对我区河湖长制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贵委提出的《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提案》收悉,现就提出的4项建议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提升基层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2017年我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们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完善基层河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着力打通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健全基层河湖长体制机制。将农村河湖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逐河湖明确河湖长,压实基层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确保每条河湖都有人管、管住、管得好,全区共设立乡村级河湖长3937名、巡河员4721人。制定了河湖长履职细则,分级明确河湖长责任,督促县、乡、村级河湖长及巡河员全面巡河护河,全区乡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86万余次,巡河员累计巡查河湖101万余次,有力维护我区河湖生命健康。二是强化基层河湖长教育培训。自治区连年组织赴外省举办河湖长培训班,借鉴学习其他省份先进经验,推动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结合河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下沉式”河湖长制培训和技术帮扶,为基层河湖长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帮助推动落实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各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河湖长培训、专题培训,持续加大新任河湖长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河长制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新模式。部分县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河道保洁+城乡保洁”一体化管护模式,整合财力、物力、人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打包维护河湖沟道和城乡人居环境,建立评价机制,明确保洁责任,强化监管力度。贫困县区建立“公益岗+民间河长”模式,优先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民间河长、河湖保洁员,助力实现管护河湖与脱贫攻坚“双赢”。四是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创新施行河湖长打卡巡河制度,全区设置河湖打卡点3.9万个,县乡村级整体巡河率提高至100%。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涉水信息共享、工作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水质水量、生态执法、排污治污等涉河涉湖信息实现共享,河湖管理保护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关于加强河湖长制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自治区切实加强河湖长制资金保障,持续加大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支持力度,确保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一是稳定工作保障。自治区财政每年列支河湖长制工作经费300万元左右,用于自治区重点河湖相关规划方案编制、河湖长培训、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发运维等,有力保障了全区河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治理投入。累计投入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多亿元,支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利用、滨河缓冲带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建设人工湿地62座,全区3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3个工业园区的26座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收集、全处理,22条主要排水沟入黄口和固原市辖区黄河支流水质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三是争取资金激励。从2018年国务院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激励以来,我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激励,累计获得激励资金7000万元。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河湖保洁、河湖设施维修养护、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湖监测监控及信息化建设、河湖长制前期基础工作等5个方面,有力推进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

三、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我区先后组织开展多项“清四乱”专项行动,压茬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累计整治“四乱”问题2426个,清除违规建筑258万平方米、恢复岸线4590公里。历史遗留河湖“四乱”问题基本清零,新发现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全区河湖面貌实现历史性转变。一是压实管护责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河湖保护政治责任,经常性踏勘调研河湖保护治理,随机开展不打招呼一杆子插到底式暗访检查,领衔督办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的“责任链”不断拧紧,河湖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二是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全部埋设界桩,为界定河湖“四乱”问题提供了根据。出台《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遏制新增河湖“四乱”问题。三是规范整治程序。制定《宁夏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和《宁夏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分类明确问题情形和认定标准,实现了问题“认定—整治—验收—销号”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四是提升执法效能。创新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合力实施“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89名河湖检察长、344名河湖警长上岗履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集中力量“拔钉子、啃骨头”。五是跟踪督导检查。将“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纳入自治区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月通报及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工作模式和一季度一次明察、若干次暗访的“1+N”督导机制,倒逼市县落实整治责任。

四、关于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河湖治理保护公民参与度

始终坚持全民共管共护、共治共享,通过报、网、端、屏等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关注、共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氛围。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为载体,与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媒体单位合作,制作河长制工作宣传片,策划开展“跟着河长去巡河”等河湖长制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主题化、集中化宣传声势。举办“打造绿色生态宝地”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河湖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做法,刊发河湖保护治理专版及相关新闻报道百余篇,奏响宁夏河湖保护治理主流声音。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将河湖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并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区市县三级河湖长名单,广泛接收社会公众监督,邀请自治区主要媒体全程参与暗访检查,曝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三是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护,壮大补足巡河护河队伍。组建以青少年学生为主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保护河湖志愿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关爱河湖环境的意识,“河小志、湖小愿”用心守护塞上江南青年志愿服务品牌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黄河保护法》,充分借鉴贵委提出的有益建议,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加快补齐河湖管理基础短板,全力建设幸福河湖,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环境,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河湖生态环境保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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