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十一届五次会议 编号: 第156号 类别: 经济建设类
主 办: 水利厅
协办单位: 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
案 由: 关于加大黄河流域宁夏境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提案
正 文: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抓水环境治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黄河流域的水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为坚决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奠定了基础。但是,在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供水矛盾突出。由于各级政府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奶牛养殖、牧草种植、蔬菜、瓜果及工业等产业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资源总量紧缺的局面,农业灌溉时间较短,与种植业用水需求有较大的出入。二是河道治理措施不足。目前,一些市、县(市、区)只完成了防洪工程治理措施,在生态综合治理方面措施落实不够,在黄河城市段进行治理比较突出,但由于时间长了普遍存在水利工程老化的问题,年久失修的工程逐年增多。甚至部分沟道被回填占用,土地盐渍化趋势严重。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主要的支流及退水沟沿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尚不健全,农民科学用肥用药意识习惯还未形成。四是“河湖长制”工作力量亟须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对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基层河湖长制专职人员不足且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现有力量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此,建议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一、建立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持续整治黄河“四乱”突出问题,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加快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等的筛选和推广应用,综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入黄水质稳定达标。

二、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的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河湖长制“六项制度”,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市、县(市、区)及乡镇、村“河湖长制”体系,及时调整因工作变动的河湖长,保证工作不断档、不缺位。健全河湖综合治理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加快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渠道、河道、沟道巡查工作,逐步实现河长制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

三、深化水价水权体制机制的改革。巩固扩大水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深化不同行业、区域水权交易。继续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适时执行新的农业水价,强化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确保全区用水控制在自治区下达计划范围内,持续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完成率。

四、提升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节水行动有关部署,根据“节水优先”的有关要求,按照现代化生态灌区的建设标准,加快推进灌区现代化升级改造,全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推广喷灌、滴灌等农业高效节水先进技术,废水处理再循环利用系统,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深入挖掘现有灌区节水潜力,以农业节水促进其他行业发展。

办理情况:

马晓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黄河流域宁夏境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4项意见建议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为核心,聚焦构建“一河三山”生态安全格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5年保Ⅱ类进Ⅱ类出,20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一是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取缔封堵了58个入河湖工业企业直排口,建设人工湿地48座,进一步控制和提升水质。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区23个工业园区废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3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入黄排水沟整治,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全区22条主要排水沟入黄口水质全部达标,其中16条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二是综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水肥高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监测预警、融合统防绿控、精准施药等措施加快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现代农业,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落地到田。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2.8%,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到40.5%、41%。三是大力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始终把“清四乱”作为推进河湖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清四乱”“清河行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全力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河湖“四乱”问题实现动态清零。严格河湖岸线用途管制,出台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防“四乱”问题反弹。印发自治区总河长3号令,部署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二、关于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改革

2017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治理体系、共治体系“五大体系”,河湖长制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再到“有效”的转变,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一是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全区建立了以自治区党委书记任总河长、政府主席任副总河长,市、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同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的河湖长制体系。全区997(个)河流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落实区、市、县、乡、村五级4284名,实现了河湖“全覆盖”和“应管尽管”。二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颁布《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河湖长制 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自治区总河长签发《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河湖长履职细则》,河湖长制会议、考核、督查、通报、信息报送、共享等“六项”制度全部建立,在全国率先全省域推广“河长+检察长+警长”管护模式,实现了河湖管理有法可依、有制可循。三是河长责任全面压实。各级河长既挂帅又出征,主动履职巡河,落实河湖管治保第一责任人责任。河长制推行以来级河湖长和巡河员保洁员巡查河湖150万余人次,集中力量、集中资源解决了一批突出水环境问题。自治区河长办按季度组织暗访检查,下发交办、督办单100余份,印发河湖长制月通报50余督促各级河湖长自觉担起管河治河责任。

三、关于深化水价水权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在落实“四水四定”的总体要求下,结合宁夏治水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节水增效”为核心,以用水权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主线,以确权、赋能、定价、入市为关键环节,系统推进水权、水价、水资源税等改革,构建全链条、立体化改革体系,为破解“用水之困”提供有效方案。一是严格“四水四定”管控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率先开展“四水四定”,自治区出台《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 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科学划定2025年水资源管控红线,明确取耗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指标,实行总量控制、指标到县、用途管制、定额管理,打破了10多年用水分配格局加强地下水利用监督管理,依法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累计超过1900眼。启动贺兰山、罗山、六盘山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水源置换工程,银川市超采区地下水位回升幅度居全国前列。刚性约束“硬指标”基本建立、“硬措施”逐步形成。二是加快用水权改革。农业用水权确权至有效计量最小单元,已确权灌溉面积695万亩、确权水量24.5亿立方米。全面执行末级渠系新水价,水费推行电子化收缴并纳入县级财政管理。强化基层用水组织管理,推行“专业化服务公司”等模式,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及渠道、蓄水池等安全运行,及时消除工程隐患,全力保障供水安全。指导市县挖掘农业节水潜力,推进按定额科学灌溉,提高用水效率。今年力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565,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印发《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建立了节约用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区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8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1。累计50%的县(区)建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自治区重点用水行业规上节水型企业、自治区级节水型机关均达到90%以上。红寺堡、盐环定2个扬黄灌区和自治区政府机关、水利厅机关等6家单位成为全国水效领跑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成为全国首个煤化工废水“近零排放”大型综合工业园区。引黄耗水量连续4年不超过国家分配指标,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了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关于提升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水平

2016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构建现代水网体系、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强化灌区数字赋能为重点任务,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综合施策,率先在全国试点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探索“投、建、管、服”一体化新模式,不断推进水资源高效集约节约利用,以灌区现代化支撑农业现代化。一是构建现代水网体系。推进自治区骨干水网、市县水网和田间高效节灌三级水网体系建设,规划总投资146亿元,2022年力争完成50亿元。加快实施青铜峡、固海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以及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供水、海原西安供水、沙坡头兴仁供水、引黄入西和抗旱调蓄水库等15项重点工程,推广精准计量和滴灌、喷灌等高效灌溉方式。二是加快推进高效节水农业。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三个百万亩”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建设,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自动化信息化技术。计划“十四五”期间将新建高标准农田32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130万亩,到2025年全区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100万亩,高效节水农业达到685万亩(含葡萄、枸杞),全力推进农业节水领跑行动,为其他行业用水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强化灌区数字赋能坚持灌区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骨干建筑物自动化控制、渠系测控一体量水设施工程建设,推动农业供水精准配置精准测量、精准灌溉,为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支撑。自流灌区大中型水闸、三大扬水工程主要泵站实现自动化远程控制,西干渠、农场渠试点全渠道控制技术,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3835套,其中干渠直开口1478套,覆盖率39%;末级渠系2357套,覆盖率27%,引溉正加快由“人工管理”向“智慧管控”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着力解决水环境问题。河湖长制方面,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有效发挥部门协同共治,贯彻落实总河长2号令,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管河护河治河责任,确保每条河都有人管、都能管得好;水资源方面,全面落实“四水四定”,严格用水管控,并将生态流量管理纳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明确重要水体的生态流量(或生态水位)底线,通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逐步恢复河流生态流量;水生态方面,按照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完善管控要求,通过河湖缓冲带保护和水域水生植被恢复,逐步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水环境方面,巩固提升工业、农业、城乡各类污染物减排成效,补齐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短板,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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