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十一届五次会议 编号: 第055号 类别: 社会建设类
主 办: 自治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
案 由: 关于在全区各公共活动场所及居民小区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的提案
正 文:

全民健身是指全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少,全体人民增强力量柔韧性,增加耐力,提高协调,控制身体各部分的能力,从而使人民身体强健。目前,我区在市区的公园及居民居住小区,基本都有供居民健身、锻炼、活动的场所。在这些活动场所安装的健身器材,主要有健骑器、慢步器、下肢康复器、太极推手、扭腰器、臂力锻炼器、跑步器、腹背锻炼器、云梯等。这些器材的适用对象是中青年或老年,基本不适合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有些器材的使用注意事项上更是明确有“适用:除儿童外的各年龄人群”,如:太极推手、下肢康复器、健骑器、慢步器、扭腰器等。适用于儿童的健身或活动的器材在居民居住区基本没有,这与全民健身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的目的是有悖的,然而儿童的户外活动及锻炼应受到高度的重视。

  为此建议: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应重视儿童的户外活动及锻炼,以使祖国的未来能更加健康地成长。

  二是在供公众免费活动的公园、大型绿地等场所,安装适用于儿童活动、锻炼用的器材(如儿童篮球架、小型滑梯、儿童摇椅、秋千、跷跷板等),以供儿童免费使用。

  三是在居民居住小区、社区里已有的健身点内,增加适用于儿童活动、锻炼用的器材(如儿童篮球架、小型滑梯、儿童摇椅、秋千、跷跷板等)。

办理情况:

马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各公共活动场所及居民小区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统筹建设体育设施。我局牵头联合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四大提升行动”移民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暨体育“康乐角”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起,利用4年时间,按照销号管理的原则,分年度安排资金用于移民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暨城乡体育“康乐角”工程建设。

实施儿童体育设施建设。为支持儿童参与锻炼,引导儿童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锻炼意志,2022年我局安排专项经费建设3个体育公园,体育公园建设有供儿童使用的活动设施(含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沙坑等)。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在市、县(区)建设10个儿童多功能综合运动场地,供儿童免费使用。

加强体育设施维修维护。2022年我局安排专项经费440万元对全区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维护,切实解决锻炼难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加大针对儿童活动锻炼的设施建设力度,每年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设供儿童使用的设施器材;支持督导各市、县(区)在居民居住小区、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增加适用于儿童活动、锻炼用的器材。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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