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编号: 第222号 类别: 经济建设类
主 办: 自然资源厅
协办单位: 农业农村厅
案 由: 关于加强我区耕地资源保护的提案
正 文:

耕地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属性,耕地足则基础牢、耕地稳则社会安、耕地优则生态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宁夏从局部上看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支撑发展,但从全局上讲必须严守耕地红线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利用好土地、保护好耕地,直接关系到全区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质量。

宁夏耕地类型多样,引黄灌区上游以灌淤土为主,大部分耕地质量等级为四至六等;引黄灌区下游地区耕地质量等级为七至十等,盐碱化严重;宁夏中、南部地区耕地质量以四到六等和七到十等为主。随着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土壤问题对产业发展的制约日益凸显。具体表现为:

一是土壤退化严重,障碍因子较多。引黄灌区中低产田总面积为28.95 万公顷,其中贫瘠型中低产田面积占灌区中低产田总面积的45.69%,盐渍型占48.98%,缺水型占3.18%,风沙型占2.07%。南部山区水土流失严重,每年携带走大量的有机质、氮和磷等土壤养分。

二是土壤物理结构差,基础地力不高。我区灌区主要以粉壤土为主,保肥能力相对较差;中部干旱带各剖面的颗粒组成主要是以砂粒或粉粒为主,呈碱性或偏碱性;宁南山区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壤肥力低。

三是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压力较大,非粮化经营依然存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但是占补平衡仅限于数量平衡,没有达到质量平衡。此外,大量种植玉米,大棚建设,供港蔬菜一年多季种植,超采地下水等也致使土壤肥力下降,氧化性土壤减少,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低,土地干旱化不断出现,农田防护林枯死。

四是肥料农膜施用不合理,肥力状况堪忧。我区农业生产中存在水肥依赖性大,化学生产资料过量和不合理投入,导致养分利用效益低、农产品质量下降以及农业环境面源污染风险大等问题。据统计,宁夏化肥施用总量多年维持在100万吨左右,用量较90年代增加342.24%,耕地平均土壤基础肥力贡献率在不断下降,而肥料对作物产量贡献率逐年上升。农用塑料薄膜年使用量约为1.7万吨,其中以地膜为主,残留量较大,污染问题严重。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农作物秸秆处理,集中处理农用垃圾,改善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农作物秸秆还田应实行奖惩措施,对实行秸秆还田的农户通过给农机户按作业面积直接补助的办法免收机械耕作费用,对焚烧秸秆的农户收取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费,不听劝阻的加收罚金。

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模式,提升耕地数量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布局,加快推行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坚持用地与养地结合、种植与养殖结合、工程与农艺结合,提升土壤肥力,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三是加强土壤质量健康和化肥农药替代研究。针对不同类型土壤障碍性制约,通过消减障碍因素提升土壤质量健康,构建起土壤团聚体、养分转化规律、土壤碳库及其生物活性相协调的健康土壤。对宁夏集约化农田开展生态健康调控和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做到投入减量、绿色替代、种养循环、综合治理,控制引黄灌区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

四是着力建管并重,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多途径增加有效耕地,特别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探索推进耕地休养生息。

办理情况:
相卫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耕地资源保护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注,您对耕地资源保护方面的思考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动提案高质量办理。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耕地保护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政策文件,要求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作为耕地保护的主责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沟通配合,认真分析您在222号提案中关于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问题和建议,指派处级干部直接领办,厅督察处跟踪督办,将高质量办理提案作为推进业务工作再提升的重要抓手,助推我区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格局。

二、强化管控,严守耕地数量。自然资源厅始终把“耕地红线不突破”作为核心工作,统筹规划管控、计划调控、用途管制、节约利用、国土整治、执法监察等职能职责,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实现了我区实有耕地面积超过国家下达的1748万亩耕地保有量,确保了我区粮食安全根基。近年来,自然资源系统紧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机遇,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全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进一步将优质、稳定的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二是多途径补充耕地。通过挖潜耕地后备资源,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项目建设,确保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产能、水田指标占补平衡。截至目前已新增耕地2.4万亩,均可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管理使用。三是强化用途管制。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报批、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方面,严把审查审核关,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全部落实补充耕地要求,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三、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一是提升优质耕地数量。统筹考虑自然条件和生产发展需要,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安全。2021年全区安排资金129638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11万亩。二是实施退化耕地治理。在我区盐碱化问题突出的银北地区和红寺堡扬水灌区,2021年开展盐碱耕地治理10万亩,采取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施用磷石膏、土壤调理剂等技术,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确保粮食高产稳产和农业绿色发展。三是用地养地相结合。探索发展粮-粮、粮-菜、粮-豆等轮作倒茬种植模式,结合机械深松、平田整地等技术措施应用,提高土地综合产出率,培肥地力。加大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宣传力度,加强农户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引导,深入推广秸秆还田技术。2021年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6946万元,用于全区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秸秆实施机械化灭茬还田。

四、动态监测,跟踪耕地数质变化。一方面,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应用。2019年自然资源厅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构建集自动解译、专项分析、核查举证、业务监管为一体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可监测到耕地增加、减少数量变化情况,以及撂荒、盐渍化等质量变化情况。每季度监测一次,将耕地变化图斑及时下发市县开展核实举证、限期整改。系统运行以来,违法占耕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2021年上半年监测疑似违法图斑个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5.65%。另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完善了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立足我区农业生产实际,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生产水平、点位信息完整性和长期性等因素,按照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监测调查样点,共布设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样点2037个,覆盖全区所有村级行政区域和13个耕地土壤类型。组织全区22个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监测单位开展2020年耕地质量监测,形成县域及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为我区耕地质量建设及科学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替代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五、严格考核,压实市县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每年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与市、县(区)政府效能考核相衔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压实各市、县(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每年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活动,每年筹措26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充分调动各县(区)、乡镇积极性,通过挖沟、清渠、护林、修路、平田整地、提升地力、农田环境整治、农用垃圾集中处理、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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