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编号: 第438号 类别: 经济建设类
主 办: 商务厅
协办单位: 财政厅
案 由: 关于支持我区会展业发展的提案
正 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展业被迫按下“暂停键”,宁夏各地相继延期或取消了将于近期举办的会展活动,这无疑给以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主体的会展业带来了巨大冲击。从经济层面看,对主承办来说,会展活动需要提前较长时间准备,各个环节均需投入服务成本,会展活动的取消,预期的收益就归零,同时对会展活动的各利益相关主体产生很大影响。从产业服务功能层面看,作为服务产业,会展活动具有鲜明的服务指向性,会展活动的暂停和取消,必然会影响到服务功能的发挥,对相关产业产生间接的消极影响。从企业生产管理层面看,疫情暴发,人流、物流受到限制,大多数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和管理工作,传统的企业管理不能适应疫情的应急要求,企业生产管理受到较大影响。

为此建议:

一、加强政策扶持。政府相关部门应系统性思考,将会展业发展、会展项目的举办与消除疫情影响、搭建产业平台、提升产品的影响力与开拓市场等有机结合。一是直接的资金扶持。包括对停办的会展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对延期举办的会展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二是政策扶持。政府相关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会展智库、研究机构组织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会展业发展对策,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降低要素成本、加大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和外贸出口支持等扶持力度三是做好人员、经营等方面扶持。结合当前我区出台的产业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视情延缓缴纳社会费用、给会展场馆以经费补贴,以保持价格稳定或减免场地租金等。

二、加强协调管理。疫情期间,有很多会展项目停办、延期举办。疫情结束后,可能会出现大批会展项目集中举办的问题,可能会对展期、现场服务、交通、接待等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政府应重视前瞻性思维、前置性操作,重点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展期的安排。特殊时期可以采用特殊的手段,政府应统筹考虑疫情结束后会展项目的档期安排、展馆价格管控等,可采用同期举办、联合举办等手段,为会展企业举办展会项目提供场馆便利二是做好宣传支持。积极调动党政宣传等平台,集中对相关的会展项目给予广告等宣传支持,助力企业招展招商。三是做好反季会展。受疫情影响,许多会展项目将会集中在二、三季度,暑期必会迎来高峰。政府应结合暑期举办会展项目的特点,适度减免会展场馆的水电费用、减免与会展项目举办相关的管理费用,最大可能地解决好现实问题。四是做好网络市场开发。在线下会展活动受限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手段,指导会展企业开展网上办公、线上员工培训,创新线上会展活动策划,积极开拓网络市场,开发数字会展产品,推动数字化办公与数字资源建设。

三、加强引导支持。充分发挥会展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合理整合会展资源,引导会展企业举办规模大、专业性强、展客商结构优的高质量会展项目。发挥好会展、产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代表、服务、协调、自律”功能,引导会展协会、产业协会等将支持会展业和扶持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机融合。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跨城市、跨地区间的合作,帮助企业做好宣传推介、招商引展工作,实现合作共赢。会展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把支持举办高质量会展项目作为服务产业、复苏产业的重要手段,齐心协力支持会展项目的举办,不断提高会展项目对提升展品所在产业竞争力的作用。


办理情况:

自治区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区会展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博览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

为了促进我区会展业健康发展,开拓全区会展资源,壮大市场主体,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会展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57号)。自治区财政从2016年开始每年安排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并且制定了《自治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招标选定了第三方考评机构,对全区2016-2019年申报会展项目进行了专业评估,对宁夏特色优势产业具有明显拉动作用或对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有重大作用的会展项目进行了支持。

今年,针对新冠疫情造成的冲击,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系列政策,从税收、金融、信贷、社保、水电等多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商务厅出台的《关于做好全区外贸领域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出台的《关于支持金融强化任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支持和推动科学有序复工复产的意见》等。

自治区博览局作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部门,疫情暴发后,积极行动,一方面,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尽快下达2020年度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另一方面,赴我区多家会展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帮助企业树立信心,积极应对。同时,自治区博览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快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新的《办法》已于8月24日印发。新《办法》中放宽了申报主体资格限制,鼓励区外会展机构来宁办展办会,带动我区会展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对会展项目的支持范围,明确对线上展览活动给予支持;缩短了专项资金下达周期,提高资金补贴时效。

二、关于加强协调管理

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靠前谋划,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指导和帮助会展企业应对疫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谋生存,求发展。一是在督促和指导会展企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企业及时调整年度计划,结合市场新需求,策划组织新的会展项目,逐步恢复企业活力。二是积极策划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如宁夏品牌节、2020闽宁出口商品巡回展等,带动我区会展企业搞活会展市场。三是利用中阿博览会、博览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帮助企业开展会展项目宣传推广工作,如吴忠房车博览会、平罗种业博览会等。四是充分解读新《办法》精神,鼓励会展企业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策划实施线上会展活动,开拓数字会展新空间。及时止损,合情合理合法开展疫情突发情况处理工作,做好善后,维护好客户关系。

三、关于加强引导支持和对外合作

我区作为产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省区,会展行业的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合作共赢。自治区博览局(贸促会)主动加强与国内会展发达城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深度合作。先后与福建省中小企业商会、厦门国贸会展集团、中国会展杂志社等单位就中阿博览会宣传推广、专业会展项目引进、人才培训等事宜开展交流合作,签订合作备忘录。

今后,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适时调整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会展业的支持力度,通过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使专项资金更大程度发挥鼓励引导作用,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自治区博览局将充分发挥宁夏国际商会作用,与国内外行业协会、优秀会展企业开展更为广泛深入的合作,进而促进我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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