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 编号: | 第385号 | 类别: | 经济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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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农业农村厅 |
协办单位: | 财政厅、水利厅 | ||
案 由: | 关于建立河套(宁夏)引黄灌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提案 | ||||
正 文: | 多年来,国家十分重视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河西走廊、河南等地视察,9月19日在郑州主持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提出“河套灌区、汾渭平原等粮食主产区要发展现代农业,把农产品质量提上去”,首次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国办发〔2019〕50号文件明确提出“选取一批土壤盐碱化、酸化和退化和工程型缺水区域,针对农业生产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采取专项工程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试验示范”。国家相关部门及沿黄九省区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都在制定相关政策。 宁夏地处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延伸交汇之处、黄河中上游,是河套地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黄河流域重点省份,其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无疑对实现国家黄河流域发展战略有着重大影响。天下黄河富宁夏,养育了一代又一代宁夏人的黄灌区,却有三分之一土地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盐渍化问题,不仅制约着我区农业的发展,也制约了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方推动下,实施了《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工程》,我区在盐碱地水利工程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尚未把盐碱地改良利用与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多年来,我区盐碱地治理主要以水利工程措施为主,虽然能减轻大面积土壤盐碱化发生,但也存在着局部地区特别是低洼区盐碱地面积和程度的扩大。存在着重改良轻利用、重粮经轻林草、重效益轻生态、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土壤盐碱化易反复等问题。如何通过盐碱地改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高值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尚未树立起“大治理”的理念,农田生态系统退化问题依然严峻。多年来,灌区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肥料用量大、利用率低、结构不合理、施用方法不当;除草剂用量大、施药机械落后、农药包装回收难、农药种类杂;用膜的观念难扭转、回收机械不成熟、利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造成了农田生态系统的退化,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制约了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如何通过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恢复农田生态系统是一个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是尚未构建起盐碱地多元治理的机制和高效运行模式。盐碱改良利用不仅是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涉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政治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三条生命线”等方面,如何形成一个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发展、社会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及高效运行模式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迫切需要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高度,统筹规划,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要求,用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机制改良利用盐碱土地资源。应基于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把盐碱土地作为一种“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同时结合打造地理标识与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通过盐碱地高效节水灌排系统、盐碱地作物生境耦合调控系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农业综合治理等系统构建,盐碱地分区节水生态治理、盐碱地生态循环农业、盐碱地农业结构调整与生态高值农业、盐碱地大数据与智慧农业、农业科技能力提升和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与三产融合六大工程实施,重点建设平罗县盐碱地生态循环智慧和红寺堡次生盐渍化节水生态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区,打造黄河河套地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试验示范区,支撑和引领河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设立自治区引黄灌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分别选择引黄灌区和扬黄灌区最有代表性的平罗县和红寺堡区作为试点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将高、中、轻度不同类型盐碱地治理与生态治理、黄河水资源高效利用、高效节水智慧农业、黄灌区生态保育与民生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等有机结合,加强工程措施和农机、农艺和农技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点把耐盐植物/微生物生物改良作为主要措施。为我区乃至黄河流域盐碱地治理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先试、提供范例,打造黄河河套地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试验示范区。 二是创新盐碱地多元投资机制,形成协同共建模式。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盐碱地治理领域,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信贷资本为依托、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设立河套(宁夏)引黄灌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外资项目支持。围绕盐碱地富硒蔬菜、大米、草畜等生态高值农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态治理补贴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建设,探索市场化盐碱地治理协同共建模式。 三是构建生态治理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完善盐碱地土地流转、占补平衡、水权置换、以工补农等政策,制定盐碱地绿色生产标准,建立生态治理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创新创业。加大盐碱地节水生态治理、盐碱地富硒产品开发、智慧农业、地理标识和区域公共品牌等方面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引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投身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大学生和青年农民返乡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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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许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河套(宁夏)引黄灌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提案》(第38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区农业农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并商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创新创业的建议。2020年落实院地科技合作资金408万元,与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等单位合作开展研究示范,重点围绕暗管排水控盐、土壤改良剂治盐、秸杆阻盐、优化种植结构抗盐等“四大技术体系”开展集成示范。按照“出台一套好政策、搭建一组好平台、实施一批好项目、打造一方好环境、培育一批好典型”的思路,通过发展循环农业、特色种养、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大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一是创新创业载体不断增多。积极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创建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园区和基地,吸引返乡农民工到乡村创新创业。全区创建国家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8家,新建成创业园区15家,全区创业园区(基地)扩增到217家,1.6万家企业入园创业。二是创新创业层次不断提升。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研发葡萄酒加工、农田节水灌溉、稻渔综合种养等新技术新工艺,鼓励参加全区农村创新创业大赛,挖掘农村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项目,培育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遴选优秀人才项目参加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新创业博览会,展示推介我区农村创新创业最新成果。返乡农民工50%以上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创业,近90%是联合创业。三是创新创业领域不断拓宽。由种养向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创办的实体87%在乡镇以下,80%以上发展产业融合项目。2016年以来,全区农民工返乡创业达15874人,“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本乡创新创业人员达31750人。 下一步,围绕引黄灌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科技支撑的盐碱地治理模式。形成以基地为依托,以技术为核心,以服务为基础,以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为纽带的农科教、产学研联盟。继续支持区内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河套平原盐碱地演变规律和生态调控机理、耐盐作物筛选、土壤调理改良制剂的高效化配置、盐碱地生态产业化技术集成等关键技术研究示范。发挥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专家团队作用,开展盐碱地生物改良、生态高值农业技术的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 二、关于构建生态治理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的建议。一是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理念。坚持生态建设要在合理开发的基础上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利用。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有机结合,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坚持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生态修复的过程中,选择适应当地产业的发展模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将盐碱地生态治理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二是加强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把盐碱地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改善农田生态。出台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10余项政策措施,制定了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体实施方案,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有机肥使用量达到350万吨,农作物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面积达到600万亩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14%;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4%。 下一步,围绕构建多渠道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引黄灌区盐碱生态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中,涉及到的水资源保护、耕地、园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补偿,生活污水、畜禽退养及污染处理、工业企业退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绿色产业发展给于一定补偿。完善盐碱地土地流转、占补平衡、水权置换等政策。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多元生态补偿机制。 三、关于创新盐碱地多元投资机制,形成协同共建模式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意见精神,5月8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20号),意见明确指出,自治区及市、县(区)要在每年的财政支农支出中安排农田建设专项,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要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手段,开展轻、中、重度等不同类型盐碱地改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试验示范。二是创新机制。鼓励市、县(区)探索开展通过盘活水资源、土地资源、农田水利工程资产等,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全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及高效节水灌溉24万亩。以项目为引导,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大力开展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内完成清挖整治沟道7924公里、整修渠道10035公里、整修农田道路3871公里。三是拓宽渠道。积极争取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开展黄河流域绿色农田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目前,初步确定黄河流域9省区贷款额度为2亿美元,重点支持流域省区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试点示范建设等,并把盐碱地改良作为项目建设重要内容。 下一步,农业农村厅将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盐碱地土地流转、耕地占补平衡、水权交易等政策。学习借鉴江苏、江西等省区做法,通过盐碱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新增耕地指标、产能、水权跨区域交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盐碱地改良及高标准农田专项债,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关于设立自治区引黄灌区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建议。2020年,统筹中央及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37122万元,用于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资金6140万元,在惠农区庙台乡、平罗县宝丰镇开展盐碱地综合治理。通过平田整地、清淤沟道、暗管排水、种植耐盐作物、增施有机肥、机深松、施用磷石膏及土壤调理剂等综合措施,治理盐碱耕地2.8万亩。二是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8862万元,在平罗县、红寺堡区等盐碱地集中分布区,统筹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设施、农田道路、农田林网综合配套,将22.1万亩盐碱耕地改造为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三是落实退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766万元,针对制约耕地质量提升的瓶颈问题,持续开展综合治理,重点在平罗县、红寺堡区开展盐碱地农艺改良技术试验示范10万亩。四是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354万元,在平罗县、红寺堡区开展盐碱地生态治理技术研究示范,集成工程、农艺、生物、化学措施,对高、中、轻度不同类型盐碱地进行改良,实现中重度降等、轻度治理的目标,为全区盐碱地改良利用和高质量发展探索新技术、新模式。五是围绕国家“十四五”农田建设重大项目投资方向,组织编制了《宁夏全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方案》,重点实施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高效节水灌溉、旱作梯田建设“三大工程”,开展土壤盐渍化综合治理、绿色农田、数字农田“三大示范”。其中以平罗县、红寺堡区为重点的土壤盐渍化综合治理示范120万亩。8月4日—6日,厅领导带领相关处(室站)负责人专程赴农业农村部汇报沟通,得到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肯定,在今后的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下一步,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宁夏全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平罗、红寺堡等重点区域盐碱地改良;抓住国家在黄淮海及西北地区50个县开展盐碱地治理示范机遇,努力将平罗县、红寺堡区全域建设成黄河流域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区。根据平罗县、红寺堡区水土资源禀赋,编制了平罗县、红寺堡区盐碱地生态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灌区续建配套建设现代化生态灌区;围绕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灌区绿色农田和沟道生态治理工程;围绕退货耕地治理,推进地力提升技术示范;围绕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推进环农业技术示范;围绕技术创新,大力推广耐盐富硒农产品技术示范。计划通过3年至5年时间将平罗县和红寺堡区建设成黄河流域盐碱地盐碱地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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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