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编号: 第338号 类别: 经济建设类
主 办: 生态环境厅
协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案 由: 关于提升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利用水平的提案
正 文:

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厂处理净化污水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固体废物,活性污泥法是我区目前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处理方法,该方法会产生大量含有机物、氮、磷等元素且高含水率较高的污泥,污泥在贮存、运输、装卸、处置等过程中既不方便,还存在很高的潜在环境安全风险和隐患,因此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势在必行。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在污水达标处理、回用,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2019年底,我区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36个,设计日处理能力120万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4个,设计日处理能力10余万吨。在污泥的处理处置上,主要是将浓缩后的污泥(含水率约在95%-98%左右)由常规脱水设备进行处理后,一小部分培育为有机肥等进行综合利用,大部分经过处理后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填埋。由于处理过的污泥含水率仍然很高(含水率约为70%-80%左右),在储、装、运、填埋过程中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实际上还会造成一次污染。从总体情况看,我区在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建议:

一、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污泥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由国家能源集团主要投入设定的宁夏神耀科技公司开发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是污泥脱水干化的新一代节能降耗技术,可将污泥含水率一次性由90%以上降低到30%以下,大幅减少污泥量降低后期处理处置和运输成本。而且,干化后的污泥还可根据市场需求,实现多元化的资源利用。建议在各污水处理厂(站)推广应用该技术,整体提升我区在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水平。

二、出台污泥分类处理处置管理相关制度。建议借鉴垃圾分类管理做法经验,建立健全我区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和工业废水污泥处理处置分类体系、标准体系,对污泥中的危废类(如含重金属)和一般类进行分别处理,增强污泥处理企业“变废为宝”意识,加大先进技术应用和新技术开发,推进污泥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积极培育污泥资源化利用产业。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各类资本投入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结合市县(区)、工业园区特点和实际,以污泥为原料发展低质燃料、建材原料、园林绿化用土、有机肥等下游产业,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率,促进节约资源,为我区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做出贡献。


办理情况:

尊敬的高相虎、袁斌、王润强委员:

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利用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污泥产生处置现状

(一)产生处置现状。一是城市污泥。2019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6.79万吨,污泥处理量为6.42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率达到94.5%。其中,土地利用量3.33万吨,占处理总量的51.85%;焚烧处理量0.72万吨,占处理总量的11.23%;填埋处理量2.32万吨,占处理总量的36.16%。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3座,设计处置规模114.3万立方米/日。二是其他固废。2019年,全区301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固废6064.94万吨,按产生量前五位大小依次为粉煤灰2064.92万吨、炉渣1063.72万吨、煤矸石917.31万吨、脱硫石膏562.76万吨、冶炼废渣474.97万吨,是综合利用领域主要物料,集中在建材行业包括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体材料,其他固废利用较少,还没有突破传统领域的应用。

(二)污泥利用现状。全区现有污泥采取以下三种处置处理方式,一是制肥再利用。制肥再利用污水处理厂9座,其中:银川市6座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宁夏嘉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制肥,永宁县污水处理厂运输至银川亿源肥料有限公司进行制肥,石嘴山市一污、五污运输至宁夏新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制肥。二是焚烧发电。污泥集中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3座,其中吴忠市2座污水处理厂运输至中科国通公司焚烧发电,固原市污水处理厂运输至六盘山热电厂焚烧发电。三是填埋处理。其余21座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深度脱水,含水率小于60%后,方可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三)工艺技术情况。全区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SBR+高密度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A2O+活性砂滤池”、“氧化沟+MBR膜”等工艺,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全年污水排放总量为3.48亿立方米,污水处理总量为3.33亿立方米,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8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83%。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综合利用政策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自治区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宁夏“十三五”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十三五”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认定了5家自治区工业固废第三方评价机构,帮助企业享受免征环保税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法规体系。

(二)财税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工信节能发〔2019〕170号)要求,对21户符合奖补条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资金奖补,共奖补资金1381万元。利用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了20万吨/年冷压球团暨硅锰矿热炉除尘综合利用项目等涉及循环经济、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工业项目69个,累计贴息支持资金1.32亿元,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有效提升全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扎实开展。2019年中央投入各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助资金1.81亿元,实施石嘴山、吴忠、青铜峡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重点工程10个。2020年,争取中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财政补助资金5463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石嘴山市老城区污水厂预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吴忠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中卫市长城街老旧集污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7个。截至2019年底,全区建成污水管道826.35公里、雨水管道628.3公里、雨污合流管道2712.95公里,对老旧泵站和调蓄设施进行改造,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连续4年公布全区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结合处置利用实际,选择成熟、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加强技术提标改造,强化规范处置与科学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切实保障我区环境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以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抓手,多措并举,引导各地加快推进污泥处置技术装备提升,进一步提高污泥资源利用水平。

(一)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宁建发〔2019〕61号),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导向,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足、老旧破损、混接错接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等短板,有序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指导督促全区加快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推进吴忠市四污、五污等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新建固原市三污、中卫市三污、彭阳县二污等污水处理厂,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污水处理系统效能明显提升。

(二)加速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水平提升。加快地级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和“绿色、循环、低碳”的总体要求,立足全区污泥泥质、产量及分布等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多元、协同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技术适用、工艺先进、形式多样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优先考虑土地资源化利用、建材利用和焚烧发电等利用方式,卫生填埋作为过渡及应急处置方式,加快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设施建设,有效解决污泥污染环境问题。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跟踪核查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严肃查处乱排乱倒污泥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示范企业项目建设。推进先进技术,推广先进装备,引导污泥产生企业规范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综合利用及处置设施,鼓励有污泥利用生产设施的企业加快提标改造力度,引导污泥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引进、研发和应用,积极推动污泥处置企业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处置、高效率利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和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招商引资建设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增加质优价廉综合利用产品供给,支持一批固废利用技术科研项目,加快推进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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