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 编号: | 第127号 | 类别: | 经济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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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水利厅 |
协办单位: | 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草局,银川市人民政府 | ||
案 由: | 关于保护银川水域生态环境的提案 | ||||
正 文: | 自治区党委对银川市提出了“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的发展要求,湿地作为银川城市国际化的一张名片,必须从源头上治理好、保护好,按照“生态园林化”要求,对景观节点精致化处理,使生态具备园林的精细、使园林具备生态的涵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2018年,银川被国际湿地公约组织评为“国际湿地城市”。如何擦亮这块金字招牌,使水常流、湖常清、湿地更健康?建设安全、生态、美丽、人文的水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一、树立“以水定生态”理念。在实施生态廊道建设时,要理顺不同林种用水需求,按流域水资源现状分布不同的林木,特别是流域外的干旱型环境需要种植抗旱类林木和草类。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农业、森林、草原、湖泊、城镇、工业等用水量,构建以水定生态、以水定生产、以水定城镇的发展格局,合理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树立“优水优用,低水低用,污水回用”理念,加快中水回用步伐,严禁超采地下水。在总用水量约束的前提下,使各生态要素之间实现平衡和融合。对宁夏干旱半干旱气候而言,生态不是大规模国土绿化,也不是大规模扩大湿地,而是根据流域土壤、水资源供给总量,研究农田、湿地、林地的用水量及对生态的贡献,做到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湿则湿,适合什么样的树种就种什么样的树种、适合自然封育就自然封育。对于用水,我们不能做到“开源”,因为黄河水有上限控制、地下水不能超采。我们要做的是“节水”和“循环”。提高农业灌溉、湖泊补水、生态林建设等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加强水质保护和生态修复。强化“河长制”监管力度,结合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对水环境质量较差的河流和沟渠,实施截污导流、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雨污分流等工程,降低入河污染负荷。同时,加强管护和沟底清淤,采取水生植物和石墨烯光催化网等技术,提升水质,消除全市的“黑臭水体”。防止只注重湿地水域面积的扩大和景观效果的提升,而忽略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恢复,造成有水域而缺乏水生动植物的状况。要从工程水利转向生态水利,着力恢复河湖功能、修复河道天然形态、防控污染和有害生物,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 三、高度重视湿地环境保育。结合黄河河滩地收回整治工作,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对淹没线以内7.7万亩河滩地实施自然封育,退耕还草、还湿;结合黄河银川段两岸河滩地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兼顾河道通航要求,种植苗圃、菌草或大色块花卉及经果林,打造黄河生态景观岸线;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科学确定大型湿地的保育区,严格生态红线管理要求,为鸟类及湿地动物提供良好的觅食、繁殖、迁徙场所,构建湿地野生动物生态走廊。 四、健全水系互联互通网络。选择关键水系网络“梗阻”段,进行疏浚和联通治理。对章子湖、七子连湖、元宝湖、犀牛湖、海子湖、银子湖等较大湖泊湿地进行重点保护治理,对其它小湖泊进行退耕还湿、扩水增湿、生态补水,防止挤占、淤积等问题发生。银川市实施“清污分流”之后,对全市沟渠进行梳理,本着美化环境、服务城市的原则,与居住区的小微公园、绿道、停车等功能相结合,成为市民休闲运动区域。另外,在道路设计时,使雨水就近排放至沟渠,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部分。以现有河湖沟渠水系为基本格局,在科学规划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水系连通、湖泊整治、湿地保护、节点提升,使河道水体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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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沈爱红等委员: 首先感谢对银川市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银川水域生态环境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全面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13个城市黑臭水体和支流劣Ⅴ类水体全部清零,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实现Ⅱ类进Ⅱ类出,15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两年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 银川市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全市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滨河实地扩整连通工程,取缔封堵排污口30多个,农药、化肥施用量逐年下降,全市规模化养殖场设施装配率达到95%,建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一是建立河湖管护责任体系。全区804条河流、118个湖泊,明确3670名河长和228名湖长,实现了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全覆盖。银川市423条河流、97个湖泊,落实河湖长400名(市级14名,县级109名,乡镇级141名,村级136名)。各级河湖长全面履职尽责,主动承担起管河护河治河责任,全区河湖长累计巡河8万余次,银川市河湖长巡河2万余次,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银川市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制定印发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河湖长6项制度,先后多次召开总河长会、典农河河长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采取人大政协监督、检查部门公益诉讼、媒体舆论监督等形式多样、直面问题的监督方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县区落实严格落实河湖管护责任。 二是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发展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督促指导银川市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大力关停企业自备井,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完成超采区治理任务2636万立方米。把节水作为革命性措施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实施“全程、全面、全民”节水和深度控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到83.67立方米、25.7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5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5%,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46%,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1.3%,规上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7.3%。 三是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认真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银川市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投资近6亿元对第一、二、四、五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对第二、五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第七、九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按照Ⅳ类水质标准扩建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第一再生水厂,三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0万立方米/日,全市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5个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处理。建成灵武东沟、银新干沟、章子湖、四二干沟、中干沟、永二干沟经纬创业园潜流湿地,实施滨河实地扩整连通工程,发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效益,提升入黄水质。实施东西线24.13公里清污分流工程,将明沟排水通过管道送往城外,从源头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银川市获评国家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补助专项资金3亿元。黄河银川段4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银川市主要入黄排水沟中第一排水沟、永清沟、第二排水沟、灵武东沟均达到Ⅲ类良好水质。 四是健全水系互联互通网络。银川市以现有的河湖沟渠水系为基本格局,在科学规划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水系连通、湖泊整治工程,构建河湖水系互联互通网络。自治区水利厅筹措安排补助资金1.6亿元,支持银川市实施典农河水系连通宝湖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银川市西北部区域防洪排涝及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等河湖生态治理和水系连通项目。银川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在鸣翠湖、阅海、宝湖、北塔湖、鹤泉湖等二十多个湖泊进行了湖泊恢复与保护建设,实施完成银川重要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在重要湖泊湿地生物浮岛种植技术,种植芦苇、菖蒲、千屈菜等水生植物,恢复水生植物状况、修复提升水体净化功能、提升湿地景观、恢复鸟类栖息地生境岛和丰富城区湖泊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五是加强黄河滩地治理。银川市制定印发《黄河银川段两岸河滩地收回整治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投入补助资金2.9亿元,收回黄河河滩地18.93万亩。对收回的河滩地淹没区进行退田还湿,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坚决杜绝人工造景。修复一些草甸(滩涂)湿地、沼泽湿地的防火隔离带、巡护道路(也可作为人为干扰隔离带)、开挖一些宽度不等的水道等,不人为种植高杆植物和开挖造地形工程,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觅食的场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提案建议,继续指导督促银川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清理整治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支持银川市加快推进水生态治理保护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水系连通、湖泊整治、湿地保护、水景观提升等项目,着力恢复河湖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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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