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编号: 第107号 类别: 社会建设类
主 办: 教育厅
协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案 由: 关于化解大班额问题的提案
正 文: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高质的教育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不断涌入城镇,就学人员急剧增加,我区部分地区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大班额问题,大班额既不利于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也对提高教学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实现消除大班额目标,还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城镇学生人数增长过快,大班额比例高于乡村。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二孩政策的落地,城镇学校生源持续增加。加之,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务工,越来多农民工子女随迁进入城镇就学,使得城镇学校的大班额比例高于乡村学校。

二是学校分布不合理,教育资源配置难以满足发展需求。城镇教育资源较好的中小学大多分布在城区中心区域,这些学校的布局和规模大多按照以前的发展状况设置,扩建空间有限,学校建设和生源的增加无法同步,造成学位供给严重不足。

三是城乡教育质量差距较大,教育资源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相比于城区学校,师资水平、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不能满足农村孩子享受更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造成“城镇挤、乡村空”的现象。农村家长选择把孩子送到城镇学校上学,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四是教师储备量不足,教师短缺问题仍然存在。当前绝大多数中、小学校教师虽已达到配备标准,但由于女教师偏多,二孩政策实施后,适龄女教师进入生育高峰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教师实际在岗人数,造成暂时性的教师短缺问题。

为此,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学校建设。严格执行教育资源配建制度,教育、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联合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与城市空间规划完整对接,确保学校规划落实到位。针对新建居住区(楼盘),学校布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构建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机制,保障城镇学位供给。

二、科学配置资源,推行集团化办学模式。一是优化城镇学校布局,根据现有生源数量和分布等特点,科学规划城镇学校布局,以满足学龄人口密集区的学位需求。二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行集团化办学模式。以强校带弱校、名校带普校,探索开展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城郊薄弱学校结对托管合作办学,实行集团内教师轮岗交流,到逐渐缩小城镇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

三、加大保障力度,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一方面,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加强对现有农村教师的定期培训,吸收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实行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引导更多城镇教师到乡村支教,改善农村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对乡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在职称评定、考核奖励等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破解制约瓶颈,多渠道扩充教师队伍。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和“教师跟着学生走、编制跟着教师走”的原则,探索实行乡镇区域内大学区扁平化工作机制,可给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理调剂城乡、校际教师的权限,每年教育部门核调一次,人社、编制部门进行备案。另外,根据学科实际教学需求,建立教育工作者人才库,将一些身体状况良好的退休教师、编外教师以及未考上事业编(特岗)的师范毕业生纳入其中,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统一进行招聘、安排工作岗位,解决教师短缺问题。


办理情况:

李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大班额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强化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不断扩大城镇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

一、统筹规划设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的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建立消除工作台,量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消除大班额消除情况,约谈大班额重点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积极监督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消除大班额联动机制;督促各地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满足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学位供应和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2018年,全区基本消除66人上超大班额。2019年,全区55人上大班额下降为6.5%,较2017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按照规划安排,今年我区将完成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任务,大班额比例按要求控制在5%以内。

二、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实施规划(2019—2020年)》,聚焦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两年统筹项目资金24.5亿元,新建扩建城镇中小学校126所,校舍面积70万平方米,新增学位近18万个,不断扩大城镇学校办学规模。二是统筹城乡学校一体化管理体制。组织各市、县(区)按照“城乡联合、片区一体、以强带弱、共同提高”的原则,实施名校集团化、城乡一体化、乡镇中心学校与村小捆绑等办学模式,保障每一所乡村中小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及校际之间办学差距。三是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对择校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实施多校划片、直升入学和学区房入学限制等政策。2020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有效防止校际生源不均导致大班额现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一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采取“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方式,累计招聘特岗教师2.3万多名,覆盖全区1200多所中小学校。2020年,继续招聘特岗教师500名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校,缓解农村学校教师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性短缺矛盾。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全国招募142名65岁以下的退休教师到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海原县等7个县(区)进行讲学。二是完善教师培训机制。统筹规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采取置换研修、送教下乡、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和乡村教师培训等方式,形成教师培训工作常态化、系统化。2020年,设立疫情防控常态下线上教师培训项目17个,覆盖全区5万多名中小学教师。三是提升乡村教师待遇。2019年,为中小学教师年工资平均调资2400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超过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每年按10%的比例评选认定乡村骨干教师,给予1000元的奖励,组织100名乡村教师外出疗养,评选100名“最乡村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施乡村教育振兴,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一是全面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对标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会同自治区编办、财政、扶贫办、人社、住房和城乡等6部门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厘清农村教育发展的短板弱项,组织各市、县(区)检视问题,研究对策,找差距,抓落实,通过组织实施乡村教育“七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初步形成健康协调、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教育体系,解决“乡村弱”问题。二是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组织各市、县(区)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乡村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百兆以上达到100%,“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覆盖率达到100%,数字化校园覆盖率达到63%。通过在线互动课程常态化开展“一托二”互动教学,乡村中小学(教学点)与城镇优质学校实现同步备课、同步上课、同步辅导,形成了首府托县城、县城托乡镇、乡镇托村组的资源共享发展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人工智能助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创新素养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等国家、自治区重大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启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推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建设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城乡共享,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巩固提升基本消除大班额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教育。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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