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号: 第202号 类别: 社会建设
主 办: 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单位: 网信办、医疗保障局
案 由: 关于推进信息协同共享坚持三医联动 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提案
正 文:

2019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走过60载不平凡光辉历程,踏上新征程的历史起点,是落实国家《“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任务的攻坚一年。自治区在前一阶段医改工作中,大胆先行先试,在西部地区率先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在政策制定、监管模式、标准规范等方面有所突破,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国示范区建设摸索了新的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体现在医疗卫生领域,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单一的矛盾;对期望医保提高覆盖广度和深度与有限的医保基金之间的矛盾,将医改推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随着“互联网+”为医疗赋能,“三医联动”为医改助力,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居民就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从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供给侧改革,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响应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出发点,以信息互通共享为机制、“三医联动”为抓手,建立治疗和预防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打破信息流通壁垒,推进区域协同共享

(一)建立区域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认共享机制。国家《“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的任务要求。提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区域医疗机构间信息互通供认是关键。目前自治区已初步建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了二、三级医院,统一了医疗健康信息交换标准,实现区、市、县卫生信息化的互联互通。但还存在居民个人卫生信息的使用和管理、医疗检查结果区域互认和乡村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覆盖联通等方面问题。实现个人医疗信息合理流动、检查结果互认,区域内医疗信息共享有助于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二)建立医药、医疗、医保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在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互通共享基础上,落实“三医”间信息协同共享则是下一阶段关键。目前医改实践效果较好的地区,都是以服务为导向,在突破原有政策基础上,通过医疗、医保、医药的数据联通,走出了有特点的医改创新之路。福建“三明模式”强调医保与医药相互协调,通过医保支付杠杆控制药费不合理增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突破性地将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促进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浙江乌镇互联网医院也实现了与当地医保局系统的对接互通,探索通过医疗医保双向联动,提质增效,同时降低医保支出。

由此,数据使用,制度先行。建议自治区卫健委牵头制定基于患者授权的个人医疗数据流动机制,出台医疗数据开放授权使用规范的配套政策,探索数据批量化、自动化授权使用机制;建议以应用服务为导向,加快实现医疗检验、检查结果跨机构互认;建立全自治区,包含互联网诊疗机构在内的,患者健康信息的流通和使用规则。

同时建议以居民电子健康卡的推广使用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的切入口,由自治区卫健委牵头,联合医保、医疗机构、医药销售流通企业和医疗科技公司,强化电子健康卡平台的资源整合与功能创新能力,实现强化健康卡在医药保多场景下综合运用,成为居民个人卫生信息载体和区域居民健康数据平台。

二、坚持“三医联动”,强化科技支撑

福建三明医改,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建立起了“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的改革路径,为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探索出了中国式的解决办法。“三医联动”是医改的指导思想,也是落地的具体措施。

现阶段,全国各地均按照规划推进医疗改革,通过强化科技支撑,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以通治痛”,为“三医联动”赋能,有必要打造一个“三医”互助共通,实现数据、标准、业务逻辑辩证统一,探索实现“1+1+1>3”改革效果的一体化平台。

一是建立区域性医药采购管理平台,落实医药分离,节约医保支出。建立区域性药品采购平台,集采购、流通、结算、监管于一体,提升阳光集采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行“两票制”,鼓励“一票制”,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药价,节约医保支出。以市场倒逼和政策引导,推动医药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建立处方共享平台,鼓励处方外流,斩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建立起药企到医院、到药店、到家庭的通畅流通机制,使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从而进一步节约医保支出。

二是建设基层医疗健康信息化平台,强基层、建机制,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数据支撑,为发挥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基础保障,为医药的医保准入和询价新机制建设提供平台。

强化医联体建设,做细家医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核心是医疗机构间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关键是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医疗资源有机结合、上下贯通,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提升基层医生自信心和诊疗能力,促进家医签约,发挥医保对群众医疗服务行为调控和引导作用。在各层级医疗健康信息化平台支持下,大量的居民健康数据和电子病历档案积累,为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医药方面准入和价格谈判提供数据和平台支撑。

三是建立医保一体化管理平台,利用数据强化医保的杠杆调节和监督作用。精准施策,进一步压缩医药环节水分,增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推进医疗、医药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加大医保对“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常见病诊疗、慢性非传染病管理、处方共享购药的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发展。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推广医保智能监控、实时交互,全面监测医、药、保运行,建立持续完善的评价、监督机制,从单纯的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同时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让医保的钱花在刀刃上。“三明模式”在控制药费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2017年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费用168.98亿元,比2016年减少8.74亿元,按往年药品费用增速计算,年节约药品费用约30亿元。

综上,建议自治区医保局牵头,联合卫健委等部门,选择一个地级市为试点,借鉴“三明医改”经验,用市场思维,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为着力点,选择在医药保三端有较强整合能力的机构实施,打造一个以医保端为中枢,医药端为发力点,医疗端为产出口,三方互惠互补,达到控药价、调医保、促医疗效果的联动协作平台。

三、开放数据共享,建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提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工作重点应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建立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向重点疾病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上来。当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病种和主要疾病负担。针对疾病谱这一变化,政府应继续优化防治策略,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流行。

“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就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既要治病也要“治未病”,变被动治疗为主动预防。建议自治区选择一个区(县)为试点,开放医疗医保数据,建立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鼓励医疗科技公司和商业健康险机构共同参与,在卫健委和医保局指导下,结合各自优势,建立慢病管理的防治一体化联动机制,精确测算保险风险、设计健康计划,既要治病更要预防,标本兼治,建立慢性病健康管理模式。通过“医保+商保”的保障手段激励群众转变观念,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政府应打通信息鸿沟,坚持“三医联动”,发挥科技在推进医改中的作用,建立“三医联”平台,提升医疗和医保服务保障能力,做好人民群众的健康管理和保障服务。通过建立重点慢病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提升慢病人群的健康水平,帮助群众从透支健康、治疗为主的生活方式转向呵护健康、预防为主的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建立起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

办理情况:

廖杰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信息协同共享坚持三医联动 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针对您在该提案中提出的“打破信息流通壁垒,推进区域协同共享。坚持‘三医联动’,强化科技支撑。开放数据共享,建成以健康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三项建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复宁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一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全面贯彻李克强总理、孙春兰副总理来宁视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泰峰书记、咸辉主席、培君副主席工作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地,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政府签署委区《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政府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了《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2019-2022年)》《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规划、共同实施、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明确了“12354”的建设目标,即:夯实一个基础、建设两大中心、强化三项保障、构建五大平台,力争在互联互通、一体化应用、产业培育、政策机制四个方面创新,初步搭建起“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框架体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各部门联动推进,在全区实施40项具体措施。各市、县(区)按照全区“一盘棋”思路,抓重点、推试点、攻难点,形成了上下联动、多点突破、各有特色、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的良好局面。在2018年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中,银川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典型经验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一、夯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支撑

一是推进信息互联互通。累计投入1.5亿元,完成了区域卫生平台区市两级数据中心建设,配备了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初步建成了“卫生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已对接完成区内41家公立二三级医院,汇聚电子病历数据3000余万条,对接医保信息11000余万条、公安户籍信息570余万条。二是统一信息交换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宁夏实际,编制了宁夏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云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及接入参考规范,统一数据接口和采集标准,破除医疗信息化建设孤岛,实现区、市、县卫生信息化的互联互通。三是扩大信息覆盖范围。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搭建“卫生专网”,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网络传输质量。目前,居民健康档案和基层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已覆盖全区所有市、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四是推行电子健康码。加强标准、安全、质量控制三大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生签约、远程医疗、儿童免疫规划、“120”急救网络一体化管理、健康扶贫保障“一站式”结算、血液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破解信息数据在部门、条线、层级之间的共用共享上的“堵点”问题和“信息孤岛”问题。

二、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应用

一是推进“互联网+”分级诊疗。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自治区累计投入近亿元,为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了音视频终端、DR/CR影像、数字心电等设备,为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了DR、CR等影像和远程终端设备,在乡镇及有条件的社区推行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服务。部分医疗机构引入了“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可穿戴设备,各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应用全面推开。宁夏远程电生理诊断中心平均5分钟内可向基层医疗机构发送诊断报告,累计超过80万份。宁夏远程影像中心每天接收基层上传影像150份左右,从基层上传到中心做出诊断、发送报告仅需20分钟,累计报告近20万例。

二是打造“互联网+”智慧医院。银川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办法、投诉管理办法等10余个文件,以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依托,成立了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开通了在线互联网门诊,向上联通了全国优质专家资源,为有疑难、重症的患者提供日常化的互联网视频问诊;向下联通了社区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和居民,使居民在社区随时可向银川人民医院的专家进行问诊。目前,银川市已有31家互联网公司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线备案注册的医生总数已达到3万余名。

三是优化“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线上+线下”转诊会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家庭医生线上线下签约服务广泛开展,提升了慢病管理水平。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计划,落实30项便民惠民措施,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线上就医服务和智能分诊、在线问诊、结果查询、实时结算、线上支付全面开展,患者借助各级医疗机构自助机、手机APP可完成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结果和就医费用查询,就医“三长一短”(挂号排队长、候诊排队长、缴费排队长、诊疗时间短)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截至目前,全区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040个,重点人群、贫困人群的签约覆盖率分别达到65%、94%。利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管理39.41万名高血压、10.54万名2型糖尿病、2.45万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是探索“互联网+”药品监管。建设银川处方审核流转平台,共享全市药剂师专家资源,对全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互联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门诊处方实时在线审核,药剂师审核后对处方进行关键信息脱敏,缓解专家资源不足、提高效率的同时斩断医药购销不当利益。实现电子处方外流、患者可自行选择购药、合理用药线上质控,提高了医疗安全。

三、助力健康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一是建设银川市、中卫市两个国家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召开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卫)峰会,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促进互联网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好大夫、丁香园等38家全国互联网医疗企业和腾讯、阿里云等14家互联网企业与银川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银川市备案注册的医生总数已达到3万余名,累计服务患者1300多万人次(其中宁夏135万人次)。截至目前,银川市中关村双创园已落户31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健康相关企业,12家医疗产业意向企业正在洽谈。中卫产业园区已与美利云、万达信息等10家企业签约入园合作。

二是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监管。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办法规定,建设“互联网医院在线监管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对互联网医院的诊疗行为全过程进行监管。银川市成立了全国首个“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探索建立了行业自律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定价。积极参与配合国家远程医疗服务项目论证,在多次协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点调研银川市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了解外省区出台政策,征求公立医院及互联网企业意见基础上,制定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相关工作推进方案》,初步形成第一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及收入分配办法,正在积极对接协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落实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和方案,一是加强网络设施硬件建设。提升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和云平台服务质量,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专网建设,特别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网络扩容提速,为全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各项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提供高效可靠网络运营保障。继续发挥电子健康码在打通业务流、数据流、资金流等方面的纽带作用,实现多码集成应用与健康医疗服务融合发展。二是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服务应用。以构建“五大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平台”“互联网诊断平台”“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运营监管平台”)为抓手,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三是完善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政策,全面总结银川市在互联网医院管理、远程诊断收费等工作实践,制定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等配套政策文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激发互联网诊疗服务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四是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一体化应用。全面推广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互联网门诊模式,借助医联体,将自治区级及三甲医院全部纳入互联网医疗服务。统筹整合,打破围墙壁垒,将远程医疗作为突破口,从影像、心电、审方平台入手,逐步向心电、病理、脑卒中、新生儿监护等诊断领域及区域审方和流转机制拓展,全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实现全区互联网医疗诊断服务一体化应用,促进基层医疗诊断同质化。五是完善互联网医疗的安全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卫生健康领域网络安全制度框架,制定出台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组织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企业成立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明确领域发展界限,为互联网医疗规范管理和监督提供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区“互联网+医疗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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