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编号: 第200号 类别: 文化建设
主 办: 文化和旅游厅
协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案 由: 关于加强对我区“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保护的提案
正 文:

工业遗产是工业建设智慧的结晶。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与发扬地区文化,保护和彰显一个城市的底蕴和特色,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在我区石嘴山地区和银川市西夏区布局建设了一系列工业项目,形成了宁夏最早的工业区,奠定了宁夏工业化的基础,是宁夏重要的工业基地。近年来,由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我区银川市西夏区和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面临着搬迁、调整改造和转型升级的重大任务,2013年3月,石嘴山市和银川市西夏区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以下简称《改造规划》)。随着《改造规划》的逐步实施,老工业基地中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老厂区、老厂房、老机器等工业遗迹保护刻不容缓。

三线工业遗产具有十分丰富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等价值,同时也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按照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中有关保护工业遗迹的政策要求和工信部印发的《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前积极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之际,应重视保护老工业基地“工业文化”遗迹,盘活腾空厂区厂房设施,焕发新的发展活力。针对我区“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的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一)依法开展“三线”时期工业遗迹保护工作。依据《文物保护法》,开展我区“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普查活动,摸清工业遗产底数,认定遗产价值,有重点的开展抢救性维护工作,坚决制止乱拆损毁工业遗产。

(二)建设“三线”时期工业遗迹保护中心。原银川西轴厂老厂区比较全面保存了大量的“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建议将其建设为“三线”时期工业遗迹保护中心,对现有老厂区、老车间、老设备等老工业遗貌进行政策性保护,重点保留、挖掘、收藏有技术价值、科技价值的制造业设备,以及“三线”建设时期其他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等,通过对现存工业遗迹实行保护,一方面传承老工业人奋斗拼搏精神,一方面进行功能置换,让老基地焕发新生机。

(三)开展“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政策性保护工作。按照有关工业遗迹、工业遗产等相关保护政策要求,对“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保存不全的遗留老厂房、老车间、老设备进行政策性保护,不能移动的老厂房、老车间原地适时保护,能移动的老设备采取集中保护措施。

(三)提高公众认知,加强老工业遗迹宣传教育。一是向社会广泛征集关于“三线”建设时期的工业物品、纸质资料、物件等,建设保护展馆,对外全面展示我区“三线”建设时期制造业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同时,组织我区“三线”工业企业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现身解说,通过实际经历和个人精神感染他人,让公众全面了解“三线”建设时期的历史,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普及,使得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能够融入公众的生产生活中。

(四)保护和开发工业遗产与发展工业旅游结合起来。在老工业基地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创立工业遗产园区,结合目前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将废旧工业厂房遗址改造为体验式购物中心、游憩商业中心、主题公园、艺术展览地等商业、文化产业基地,并吸引相关企业进驻,开展制作、播出、培训、展览、体验等工作,使基地形成产业链完整、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办理情况:

民革宁夏区委会:

你委《关于加强对我区“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提出“加强对我区‘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保护”,充分体现了民革宁夏区委会对全区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是我区工业遗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组织对全区工业遗产进行了调研摸底,将青铜峡黄河铁桥、青铜峡双曲砖拱形粮仓等4处近现代重要工业建筑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石炭井三矿工业旧址、平罗西北轴承厂旧址等10余处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竖立保护标志,完善了文物资料档案等工作。同时,积极支持属地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对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旅游重点开发项目的工业遗产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把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作为工业旅游项目向社会宣传推介,社会公众保护工业遗产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体验式、休闲式工业旅游渐渐兴起。801创意产业园、贺兰山·1958创意产业休闲区等一批工业遗产开发项目取了一定成效,为工业遗产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有益尝试。

针对提案中“加强对我区‘三线’建设时期老工业遗迹保护、管理和利用”,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保护利用基础。我厅将协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属地政府对“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进行考察调研,确定权属,视情公布为不同保护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属地政府根据工业遗产及附加产业的特点,出台工业遗产保护办法,编制工业遗址保护规划。

二是加强保护和文化内涵挖掘。指导属地文物部门依据《文物保护法》,加强对纳入文物保护单位“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文物本体的修缮保护,开展工业遗产研究,深入挖掘工业遗产的文化内涵。

三是推动工业遗产“活起来”。指导属地政府加强对“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的工艺流程、机器设备、发展历史等内容的陈列展览;依托现有废弃工业厂区,引进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各类企业,建立文化产业基地;依托三线建设时期建在贺兰山沿线工业遗迹,开发休闲旅游产业。

四是加强工业遗产宣传推介。利用大型旅游推介会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迹宣传推介,让公众、社会认识到工业遗产的重要价值,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同时也提高全区工业遗产在旅游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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