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扶贫、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等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国家及自治区不断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力度,特别是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培训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在实际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的主体地位宣传教育不足;广大农民对在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地位认识不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还有待于加强、培训效果还有待于提高等。
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农民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是广大农民,关键是新型职业农民。应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开展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培训教育等,使广大农民树立“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 意识,激发广大农民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内生动力,切实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乡村振兴的主动力。
二、进一步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支持
一是应进一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财政投入;二是对于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一定补助以保障其生活、学习等;三是探索参与职称评定的职业农民补贴政策。
三、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果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不能简单地通过课堂教学、现场参观等方式来进行,应根据职业农民的行业、岗位、知识层次等对培训工作进行细化分类,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如生产环节培训、创业培训、经营管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同时还应根据实际需要如农业企业的需要等,开展中长期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后备队伍建设
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要想不断壮大,就要重视其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针对当前农村年轻劳动力相对较少的现状,我们应把培养重点放在返乡农民工、进乡创业者、回乡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等群体上来,利用他们见识多、素质高、思路活、有知识等优势,通过培养和培训加快其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注入新鲜血液,从而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杨常新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在准备答复期间,国家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转变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我们会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运用到今后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中。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是“三农”工作的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农村部《“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从2019年起,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年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质量效能。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201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3〕22号),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职责分工。2018年2 月,又印发了《关于明确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9号),明确了农牧部门牵头实施涉及农村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各地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模式,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建立了以区市县农广校为主体,农技推广部门、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培训机制。截至2018年底,我区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3.5万人。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自治区每年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本级财政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专门用于农民教育培育。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已安排新型农民培训经费431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1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各市、县党委政府也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三农”工作重点,制定专门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健全培育制度,开展试点示范,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018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大学生在宁创业,对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助 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助上浮30%;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助。同时,自治区每年在制定全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暨“春潮行动”计划时,将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列入重点培训对象,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目的是培育造就一批爱农业、有技能、能创业、会经营的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今年7月,自治区教育厅等7厅局共同印发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办法》,对符合条件报考自治区高职院校的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给予了免文化基础测试等优惠政策。对招收的本区生源的农林师范类专业高职学生及其他专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实施减免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生每年给予3300元国家助学金;对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在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给予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规定对入学后的农民学生,在土地流转、产业政策、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选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充实乡镇、村级基层组织以及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鼓励领办兴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骨干带头辐射作用。
三、关于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果
针对农民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农民教育培训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一是完善培训模式。各市、县(区)成立专门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强化培训组织保障,完善体系建设,建设农民田间学校151所,培育实训实操入库基地20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5个、自治区级示范基地37个),初步形成了“农广校+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合作社+示范园区(点、场)+新型经营主体”的“一主多元”“六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举办了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培训班,累计培训240人。
二是丰富培训形式。充分发挥农广校在农民培训中主渠道、主力军、主阵地作用,调动农技推广机构和职业院校的积极性,依托农民田间学校等实训基地,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冬春科技大培训和产业扶贫等培训中,采取“理论授课+观摩交流+实践操作”“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等模式,深入田间地头、种养现场,通过“参与式、启发式、互动式”的方式,把强农惠农的新政策、新成果、新技术、新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其动脑、动口、动手,达到“学一技、扶一批、带一方”的效果。
三是培训内容突出实用性。各地立足当地实际,扎实开展调查摸底,遴选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有意愿接受培训的新型经营主体、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脱贫带头人等,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以学员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课程,让培训符合学员的口味,更接地气。将种养关键技术、农业节本增效、农机农艺融合、品牌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手机应用、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纳入培训范围,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满足了学员多层次需求。尤其是加大新业态、新品种、新技术的培训,培训吸引力越来越强。
四是完善师资和教材。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民的需求编印教材,2017年、2018年由我区编写的11种教材入选《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其中2018年占全国推荐入选教材的10%,名列全国第二。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遴选力度,建立区、市、县三级培训师资库,入库师资1269人;每年组织20名左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外出参加能力提升培训;2018年组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基地负责人和师资100人。在全区评选了25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优秀教师,激励农民教育培训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学水平。
四、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后备力量建设
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在广大务农青年中招收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进行中等职业教育,采用弹性学制,学制3-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今年的全国和自治区高教扩招方案明确提出把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自治区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底全区培养高素质农民总量要达到16万人。
此外,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农业学校)牵头,在全区成立宁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和农林牧渔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建设了宁夏现代农业公共实训中心,助推高素质农民后备力量培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农业科技人才纳入“塞上英才”工程、“国内引才312计划”等全区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中。每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扶贫项目,并在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支持农业专业毕业生到农业企业就业,到农村从事支农、扶贫工作,为农业后备人才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探索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教育培训制度体系,着力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