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十届五次 编号: 154 类别: 经济建设
主 办: 农牧厅
协办单位: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厅
案 由: 关于加强农村秸秆综合管理利用的提案
正 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明显突破。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需要继续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未形成普遍共识。一些基层干部存在较为严重的为难情绪,认为群众工作难做,工作推进难度大。工作缺乏力度,被动应付、得过且过。相当多的农户先焚烧再种植耕作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秸秆还田还需要耗费很多的人力物力,因此农户对秸秆还田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成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的主要障碍。

    二是缺乏有效持久的激励机制。近年来,全区各级党政部门对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倾注了很大精力,下发文件、制定考核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包干制度等,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放到全年工作的总体日程上安排还显不够,缺少持久的、有效的、综合的工作举措。如何把阶段性工作变为持久性任务,考虑的不够,谋划的不远。

    三是缺少秸秆转化的手段。农户的秸秆不烧怎么利用转化办法不多。

    建议:

    一、加强宣传工作开展,着力改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一是各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消除为难情绪,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要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二是要提高群众对秸秆转化利用的认识,调动其主动发掘秸秆转化经济效益的积极性,要帮助群众养成不随意乱堆乱放甚至漫山遍野随意焚烧的习惯。三是要丰富和拓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采取发放告农户书、印制宣传画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市形成一个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四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为农户解释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农户的真实想法,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宣传手法,提高农户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切实强化土地流转的推进进程。在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中,大户有组织、易管理,而散户的管理工作往往难以完全到位。大户基本实现全部秸秆还田,焚烧秸秆的对象普遍为散户。加快土地流转、创新经营模式不仅能够便于管理秸秆禁烧,还对常规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村级经济、农民土地入股收入的增加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服务工作力度。要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对秸秆转化机械设备给予倾斜;要切实强化农机装备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功能,确保农机具使用工作组织化、规范化、合理化。

    四、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研究。全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齐心协力、各负其责,建立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研究机制。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转化工作,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

办理情况:

张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秸秆综合管理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省份,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农业资源。据统计测算,2016年我区农作物种植面积1483万亩,全区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463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04万吨,占秸秆资源量的44%;蔬菜秸秆124万吨,占秸秆资源量的26.8 %;水稻秸秆56万吨,占秸秆资源量的12.1%;小麦秸秆41万吨,占秸秆资源量的8.8%;马铃薯秸秆24万吨,占秸秆资源量的5.2%;小杂粮秸秆14万吨,占秸秆资源量的3 %。2016年全区秸秆资源化利用总量为380万吨,综合利用率82%,秸秆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饲料化利用258吨,占利用总量的68%;肥料化利用40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0.5%;生物质发电、固化成型燃料、沼气等能源化利用38.7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0.2%;宁南山区食用菌基料化利用 5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2.7%;造纸、板材加工、建材、编织等原料化利用32.7万吨,占利用总量的8.6%。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办法》等文件,自治区农牧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利用工作,特别是2016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把秸秆资源化利用纳入6大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强化推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厅联合制定了“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在自治区层面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秸秆利用工作目标任务与措施。

    (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是秸秆资源化利用的责任主体,把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财政、发改、环保、农牧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和主要任务,加强部门协调,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制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促进秸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强化了对秸杆利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区市县乡村秸秆禁烧监管网络逐步完善。

    (三)强化试点示范、以点带面。近年来,在自治区财政的扶持下,目前已建成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82个,年加工配送优质秸秆饲料150万吨以上(收储作物秸秆100吨以上,每吨补助100元),初步形成了“种植户+加工配送中心+养殖户”的饲草料加工生产供应体系;实施银北盐碱地农艺改良项目,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农作物秸秆粉碎深翻还田、机械深松项目,每年深松整地120万亩(每亩补助40元),支持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每年示范推广1万亩(每亩补助500元),通过实施4个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县,安排资金800万元, 6个水肥一体化示范县,安排资金1000万元,为在面上推开、实现整体突破创造了较好条件。

    (四)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在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区制定出台了《青贮饲料调制技术规程》、《氨化饲料调制技术规程》、《酶贮饲料调制技术规程》、《微贮饲料调制技术规程》、《饲草包膜青贮加工调制技术规程》和《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6项秸秆加工调制技术标准,为综合高效利用农作物秸秆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全区各级农牧部门在秋收关键节点,先后多次召开秸秆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现场会,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乡镇、村,规模养殖场点,饲草料收储加工企业,现场指导青贮氨化、秸秆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综合利用技术,促使秸秆综合利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五)上下联动、多策并举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市场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已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形式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六)健全秸秆禁烧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全区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层层签订秸秆有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区各县区全部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总体上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技术支撑有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较高,但在基层农村和农民群众中还存在思想认识、补贴政策、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张志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拓宽了思路和视野。在此对张志军委员深表感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张志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结合农业工作实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管理与宣传。加强县区秸秆利用工作指导,落实县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明确目标任务与分工、加强组织协调与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将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治区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目标考核。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消除基层干部畏难情绪。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完善政策措施。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协调落实好鼓励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返及招商引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秸秆初加工企业农用电价格;落实企业用水当地政府水权转换政策或直接购买政策;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研究完善秸秆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将秸秆收获、切碎、青贮等机械纳入购机补贴目录;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设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专项经费,支持科研院校、技术推广单位及企业联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关键性技术研发、示范,特别是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支持引导各类种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四)培育秸秆加工龙头企业。根据各地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分布特征和综合利用现状,着力引导各地选择符合本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与方式,推进土地流转进程,创新经营模式,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培育一批上水平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建设一批示范基地,突出秸秆循环利用企业培育,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支持构建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

附 件:

点击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