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十届五次 | 编号: | 109 | 类别: | 科教文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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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民政厅 |
协办单位: | 卫生计生委 | ||
案 由: | 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培养养老护理员的提案 | ||||
正 文: | 我区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我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3.8万,占总人口的12.6%。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3.7万,失能老人15万。按照国际公认的3名失能老人配备1名护理人员的标准计算,我区养老护理人员数量缺口大约在5万人左右。目前全区共有96家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素质较低、年龄偏大,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持证率不足10%,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 为此建议: 1.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我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政府尽快组织民政厅、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我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建专门的组织机构及专家团队,统一制定我区养老护理员培训规划。建立和完善养老护理员培训支撑体系,加强护理员规范化管理。构建一支由专业护士、老年护理服务人员共同组成的多层次老年护理服务队伍。 2.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养老护理员专业化培训及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费用,初级中级每人分别1500元和1800元。护理员多无力承担。全国近半数省市已实施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政策。根据我区实际,建议政府实施每人补贴50%,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养老护理工作队伍。 3.在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采用“订单培养,定点上岗”。在职业学校开设老人家政、养老护理培训课程,使学历教育与专业技能培训进行捆绑,学员毕业时可获得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拓宽学员就业渠道,培养大量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高、中级老年护理员和管理者,让更多的人有就业岗位。可采用“订单培养,定点上岗”的培养方式,养老护理员在入学前与用人单位或民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定点从事老年照护工作五年或八年以上。鼓励养老护理员生毕业后长期从事老年照护,未按协议从事老年照护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4.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鼓励职业培训学校和大型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业务。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做好养老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设立“老年服务与管理培训教育中心”,确定若干培训基地,主要用于培训教学师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对具有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功能的老年养护机构,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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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培养养老护理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近几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大幅提升老年人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效率、能力和质量,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近年来,我区在养老护理员培养方面积极努力,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策创制力度。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推进医养结合纳入,将人才培训进行了专门的明确。 (二)在院校开设相关专业。依托宁夏医科大学、宁夏技术学院和市、县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员专业,截止2016年底,全区已有6家院校开设或在相关专业中增设养老护理员专业,积极为全区培养养老护理员专业人员。 (三)纳入自治区人才培训计划。自2013年以来,我区积极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统一纳入自治区职业技能补贴范围,每年由民政、人社等部门有计划的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进行技能鉴定,并组织养老机构相关人员参加民政部的网上养老护理员培训认证。适时组织的开展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大赛,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加大基地建设。2016年,积极将自治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纳入民政部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积极发挥作用,加速推进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按目前“9073”的养老模式,即60岁以上的老年人90%为居家养老,7%为社区养老,3%为机构养老的要求,截止2017年,我区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156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已达将达85%以上,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存在养老护理人员紧缺、人员素质较低、年龄偏大、流动性较大等现实问题,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贵委的建议,结合有关法规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工作大力度,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建设“储备足、引的来、留的住、用的上、作用好”的养老护理队伍的格局要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完善酬薪政策措施。支持养老机构建立合理的酬薪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 (二)发挥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院校增设或开设养老护理员专业,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分级分类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对各类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实现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四)支持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增设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类专业,为我区医养结合健康产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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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