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届次: |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编号: | 第202号 | 类别: | 社会事业和公共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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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办: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协办单位: | 自治区教育厅、总工会 | ||
| 案 由: |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 ||||
| 正 文: | 高技能人才是指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操作技能,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者具有相应技能水平的人员。围绕加强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分类施策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升高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建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人才队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应当建立健全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 建议:一是按照建设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要求,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重点产业链建设,分析研判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及时更新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目录。推动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对社会开放,提升场地设备利用率,缓解培训机构资金、设备和场地短缺难题。做好对交通运输、快递、网约配送、电商、互联网、家政、护理等服务领域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技能评价机制。全面实施“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四是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类奖项、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各级褒扬激励推荐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五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突出贡献,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精神传承、技能培训、创新创效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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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和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着力解决“有人没活干”问题。通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技能宁夏”行动、“金蓝领”示范性培育计划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坚持补贴性培训与市场化培训、培训与就业、就业与人才紧密结合,形成“大培训、大就业、大人才”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本领,促进就业局势总体向好。 一、基本情况 累计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91个,在全区技工院校中遴选建设18个急需特色专业。累计评选表彰“塞上技能大师”61名、自治区技术能手130名;推荐3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51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在各类人才工程中单列高技能人才比例,有50多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贴、获得“塞上英才”奖。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管总政策,配套《宁夏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宁夏“金蓝领”示范性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等17个文件,发布地方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规范》,全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全链条政策制度体系基本构建,形成塞上技能大师、自治区技术能手、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4个层次技能人才培养梯队。 (二)加大培训力度。发挥补贴性培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行高校毕业“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发布《宁夏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新业态新职业(工种)技能培训,2022年以来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培训3.99万人次、新职业(工种)补贴性培训1.1万人次。高技能人才实现年均2位数增长,高技能人才年度占比超过25%。 (三)放权自主评价。在129家企业、高等(职业)院校和社会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十四五”以来累计有30多万人次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类院校学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1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2795人次。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评聘特级技师14名,400多名技能人才破格晋升技能等级。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等9个领域实现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的互评互认。 (四)强化品牌引领。与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制定出台《“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办法》,鼓励大中型企业、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重点围绕“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以及地方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宁夏工匠”技能品牌,每2年组织评选10个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育品牌,通过人才专项经费给予每个培育主体50万元奖补。首次评选工作已启动。 (五)提升表彰激励。累计评选表彰“塞上技能大师”61名、自治区技术能手130名;累计推荐3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51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在各类人才工程中单列高技能人才比例,有50多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贴、获得“塞上英才”奖。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对企业受聘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薪酬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七)完善工匠培养。着眼为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培养“高、精、尖”工匠人才,高标准推进宁夏工匠学院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市因地制宜建设市级工匠学院,截至目前,全区建成市、县级工匠学院12家,五个地级市实现全覆盖。大力实施“塞上工匠”培育工程,每年培育“塞上工匠”15—20名、市级工匠100名左右。持续开展“大国工匠宁夏行”活动,邀请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来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与产业工人“面对面”传授技艺、“实打实”传经送宝。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实施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增计划,聚焦短板弱项,扩增量、优配置、优服务,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占比。 一是加力扩大培训评价规模。充分发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主渠道作用,会同教育部门推动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院校应备尽备、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评尽评,引导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阵地作用,会同工信、国资等部门,挖掘大中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潜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评价机构应备尽备、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实现技能等级应评尽评。 二是整合优化培训资源。紧跟国家步伐整合人社、农业农村、商务、妇联、团委等部门培训资源,建立省级管总、市级统筹、县级整合的培训机制,统筹安排培训任务、调配培训资源、组织技能评价,发挥补贴性培训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宁夏工匠”技能品牌评选工作,对培训成效突出的生产制造类民营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有效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对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技能人才进行数据比对,去除“一人多证”重复数据和退休、死亡、离宁等无效数据,精准统计我区技能人才总量,更精准统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情况。推动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精神,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示范典型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注,真诚欢迎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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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