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届次: |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编号: | 第018号 | 类别: |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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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办: | 自治区财政厅 |
协办单位: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 案 由: | 关于将市、县级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建议 | ||||
| 正 文: | 建议:将未享受中央免费开放补助市、县级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促进市、县级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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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您提出的《关于将市、县级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文化和旅游厅深入研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市、县级博物馆运行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2025年8月1日,自治区财政厅向各市县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博物馆运行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文旅部门,切实履行市县支出责任,统筹同级财政资金支持场馆免费开放和事业发展。并强调市县资金保障情况已纳入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内容,直接影响相关项目资金分配,引导市县进一步加大博物馆的支持力度。 二是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今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财政厅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结合市县资金安排、免费开放工作、博物馆评估定级结果、绩效评价等情况,对免费开放工作绩效突出、藏品较多、影响力较大、参观人数较多的博物馆适当增加补助,形成资金动态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财政厅,紧盯国家政策支持方向,积极争取将西北农耕博物馆、彭阳县博物馆、隆德县博物馆、海原县博物馆、宁夏煤炭地质博物馆等单位纳入第四批中央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名录,扩大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文化旅游厅,密切关注和督导市、县级博物馆的资金保障和场馆运行情况,确保博物馆文化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感谢您对财政和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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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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