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 编号: | 第129号 | 类别: | 社会事业和公共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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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
协办单位: | |||
案 由: | 关于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库管理的建议 | ||||
正 文: | 自2014年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后,降低了企业成本,减少了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管制,有力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作为“宽进严管”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形都将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库,对其评先评优、政府采购、资金补助、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方面面产生影响。对此,部分企业在进入异常名录库信用受到影响后,提交移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查、移除后,企业不再受信用影响。但仍有企业未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对产生的后果置之不理,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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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王天珍、张莉琴两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库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各项规定而出台的系列配套管理办法之一。信息归集共享和信息对外公示,是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重要抓手。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秉持“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 的新监管理念,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信息公示的意识不断提高 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是落实市场主体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整合各方资源,从宣传培训入手,扩大信息公示各项法规制度在市场主体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从源头抓,促进各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社会义务的自觉性。近几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扩大年报宣传途径和宣传半径,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各方位“全覆盖”扫描,利用微信“朋友圈”和“宁夏市场监管厅”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年报公告、年报操作演示;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传统媒介作用,向企业负责人和年报联络员发送年报催促短信年均50多万条;利用宁夏公共、少儿、睛彩宁夏等电视频道集中播放年报公告和动漫宣传片、公益广告片;通过宁夏新闻、银川经济生活广播频道将年报宣传公告编成通俗上口的提示顺口溜;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登记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制发放宣传彩页,在显示屏滚动播出年报通告和宣传标语,让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熟知年报公示内容和要求。开展企业年报培训,每年,各地从年初到5月份对年度新办企业和列异企业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联络员,从年报意义、法律规定、信用修复和申报流程进行全面讲解。点对点电话催报。通过电话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沟通、讲解。通过这几年不断的、深入地宣传和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信息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全区年报公示率也在逐年不断上升,从2013年的84.96%提升到2018年的95.12%. 二、认真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加大对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每年年报期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都要对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信息公示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逐一进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一是在年报期结束后,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信息的各类市场主体,将其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库。2013-2019年,全区因未在规定期限进行年报信息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企业信息累计2.43万条。二是通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对已经履行公示义务,但其公示的信息与实际情形不符,或者通过经营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将其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库。2013-2019年企业因公示信息不真实或者通过登记住所无法查找企业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信息累计4.82万条。通过信息核查、抽查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市场主体对信息公示制度、应履行的公示义务和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深入更明确的了解,监管人员对新政策法规和监管手段有了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得到了切实的落实。 三、扩大联合惩戒力度,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将抽查检查结果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公示。同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子系统,向其他行政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等各类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归集、推送和公示,扩大企业违法行为的成本。在此基础上,我们主动与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商务厅等单位签订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在公共资源招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银行授信和“五一”劳动奖章授予等方面进行联合惩戒,与税务部门建立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公示与交换,有效避免了监管真空,使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了市场主体违法成本,提升了市场主体主动履行法定责任的意识,促使市场主体逐步认识到信用约束的力量。 四、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机制 在开展联合惩戒的同时,提高企业对信用约束的认识和敬畏,逐步形成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性循环。在现有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基础和框架内,积极探索和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修复信用,激发已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意识和动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良性发展。企业出现失信记录后,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给企业一个认识和整改的机会,是现代信用监管机制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现有政策法规体系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组织约谈、实地调查走访等形式,严格异常名录审查,鼓励引导失信企业利用补报或更正公示信息、变更经营住所、公开承诺及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等途径,对自身失信行为进行主动修复。2019年前5个月,全区通过变更经营地址重新与企业取得联系、在规定期限补报或更正企业公示信息后,经审核移出异常名录信息986条、通过自主申请注销修复信用缺失的企业1504户、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相关义务后申请撤出公示信息24条。信用修复各种措施的实际应用为企业提高主动纠错和社会诚信意识提供了一条良性发展的路径。 目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解决和完善。一是在制度的顶层设计中,对联合惩戒的边界、范围的划分和确定上,以及信息修复的方法、内容上还有待作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对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把握上还需不断的提高。我们下一步也将在这些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落实好,把信用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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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