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 编号: | 第85号 | 类别: | 资源环境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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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协办单位: | 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银川市人民政府、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 ||
案 由: | 关于将贺兰山打造成西北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议 | ||||
正 文: | 贺兰山是我国西北区域的天然屏障,其所蕴藏的煤炭资源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石嘴山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煤炭工业曾撑起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半壁江山,然而长期粗放无节制的开采,对贺兰山原始生态、自然地貌、人居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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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苏焕喜、冯宝忠、王小宁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贺兰山打造成西北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重拳出击、铁腕整治,2017年开始全面打响贺兰山“保卫战”,专门出台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配套政策,专题研究有关问题,累计投入资金14.22亿元,专项用于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8年底,保护区内169个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治,得到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目前,正在进行自然修复和巩固提升。 自2019年开始,启动实施自然保护区外围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掀起贺兰山“保卫战”第二场战役,计划投入资金约10亿元,对保护区外围45处严重损害贺兰山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的点位进行专项整治,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消除损害贺兰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逐步恢复贺兰山自然生态本底,全面提升贺兰山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筑牢祖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二、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公办厅《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按照“聚焦保护、重点整治,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市为主体、部门协同”的原则要求,由银川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正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总体进展顺利。 (一)外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关闭退出煤矿整治全面展开。关闭退出的11家煤矿已全部关停,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注销。矿区整治总体进展顺利,国马公司正义关煤矿余煤清运完成70.6%,剩余75万吨余煤预计8月10日前全部完成清运;王泉沟煤矿外围渣台治理已达70%;石炭井矿区焦煤分公司、大磴沟、探宝炭梁坡和石嘴山炭梁坡4家煤矿已完成大面积场地平整、台阶降坡和边坡覆土工作;汝箕沟矿区国能宁夏煤业公司所属汝箕沟和红梁井煤矿矿区外围渣台整治完成85%,大峰、卡布梁井和泰华大石头煤矿正在编制整治方案。 二是煤炭集中加工区企业全部关停整改。崇岗煤炭集中加工区587家企业及经营户已全部停产整改,其中,关停取缔497户洗煤、配煤企业及经营户,90家煤矿加工企业正在进行整改提升。长胜煤炭集中加工区100家企业已关停取缔58家,其余的企业正在进行升级改造。 三是“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指标(暂行)》已经通过专家评审,近期颁布实施。保留整治3家煤矿和9处非煤矿山,正在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整治基础工作已经启动。 四是遗留矿坑和无主渣堆治理有序推进。银川市4处遗留砂坑正在编制治理方案。石嘴山市2处遗留矿坑完成大部分治理任务,4处无主渣台整治方案已通过评审,9处遗留砂坑正在编制治理方案。国能宁夏煤业公司红梁西翼渣堆正在全力推进整治。 (二)保护区内部整治成果巩固提升。 保护区内剩余169处整治点位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并销号,正在编制保护区内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并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人类活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为巩固提升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建立长久生态保护机制提供保障。 (三)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推进。 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已完成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实地调研踏勘。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9年计划投资30.8亿元、实施77个项目,已开工59个,开工率76.7%,在全国第三批14个试点工程和地区中走在前列,受到了自然资源部调研组充分肯定。 三、关于生态绿化和经果林建设有关建议办理意见 对于提出的5条具体建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自治区人民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贺兰山实际,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支持。 一是关于“对301及302省道两侧等重要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的建议。在依法进行保护管理的基础上,结合贺兰山降雨、土壤、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整理区域,配合地方政府合理开展泵站修建、土方换填、苗木栽植等工作,集中对破坏区域进行综合治理。 二是关于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支持地方政府科学治理,紧密结合山体、洼地、平滩等自然地形地貌,宜林种林,宜草种草进行治理,以生态恢复和自然景观相结合,优化树种配比,合理布局林带,配套建设现代信息化智能监控巡查系统,全面恢复贺兰山生态系统,优化自然风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持建设石炭井、白芨沟生态林场。 三是关于“以种植经果林、防护林和林带改造为主要方式,打造北武当、110国道西环线、龙泉村贯穿式生态廊道”的建议。支持地方政府按照规划要求,自主组织、突出重点,实施石嘴山大武口世纪大道沿线五岳路、建设东街、团结路等区域绿化提升项目,完善贺兰山东麓整体生态体系。 四是关于“加大贺兰山生态恢复资金支持比重”的建议。结合大武口区实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积极通过相关渠道给予项目支持,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贺兰山生态环境改善提供强大资金保障。 五是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贺兰山生态监管机制”的建议。我区即将启动全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其中将对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整合优化。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在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结合贺兰山实际和近年来贺兰山整治形成的联合执法监管经验,继续探索权责对等、分工明确的新型生态监管机制,为筑牢贺兰山生态屏障提供机制保障。 四、下步措施 根据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安排,下一步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统一,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治方案要求,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更高的工作标准,更硬的工作举措,坚决打赢贺兰山生态环境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通过实地调研督导、制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紧盯国能宁夏煤业公司、国马公司等企业落实整改任务,加快推进整治。二是进一步督导保护区外围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坚持常态化督导机制,每月对45处整治点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每周对重点区域和进展较慢的点位开展重点督导,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多次督办仍无进展的,提请自治区领导小组予以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林草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开展贺兰山东麓绿化提升工作,打造贺兰山生态保护廊道,筑牢贺兰山生态安全屏障。四是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制定贺兰山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方案,建立动态监测、人工辅助、执法巡查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巩固提升贺兰山整治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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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