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 编号: | 第76号 | 类别: | 社会事业和公共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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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协办单位: | |||
案 由: | 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建议 | ||||
正 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自治区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2018年,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8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52元。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低至高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以大武口区为例(大武口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70元,含石嘴山市财政补贴30元),如果按照一次性补缴15年且按每年100元缴费标准计算,退休后约领取181元/月;按每年3000元的缴费标准计算,退休后约领取494元/月。城乡居民退休以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差距越来越大,加之物质消费水平逐年提升,现有基础养老金无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大大影响了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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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张继勋、韩娜、朱丽敏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建议收悉,此件列入我厅重点建议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9年我区就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2010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2011年我区率先将国家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二为一,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创建了“一制十二档”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对这项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2017年又在全国率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个缴费档次优化调整为6个缴费档次,2018年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了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自治区、县(市、区)政府财政分担责任的机制。在中央2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到88元的基础上,我区6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2018年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了60元,2020年和2021年还要每年提高基础养老金5元。与此同时,县(市、区)按照分担机制,结合各自财力,也自筹资金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平均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了43元,初步形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基础养老金资金结构多元的格局。基础养老金最高的银川市达到248元,最低的固原市达到158元,全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平均达到了191元,仅这一项就占我区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8元的19.6%。2018年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全国排第九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与广东省并列排在全国第十位。为做好这项惠及广大老百姓的实事,各级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先后共投入54.2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2.99亿元,自治区、市、县财政投入31.3亿元。正是由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区各部门的大力协作,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参保城乡居民达到181.37万人, 46.35万城乡老年居民享受了基础养老金,享受到了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国家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过程。首先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然后是实现全覆盖,最后再逐步解决待遇“从低到高、从有到好”的问题。制度建立十年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仍然偏低,就我区来看,主要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偏低。2018年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199元,比2009年提高了144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9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元。2012年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比重分别为63%和37%、64%和36%、71%和29%、75%和 25%、77%和23%、78%和22%、80%和20%,这期间政府补贴上升了17个百分点,过度依赖政府全责养老的特点越来越明显。这是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结构门槛偏低,大部分人一直选择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缴费,没有选择高档次缴费引起的,体现在个人账户养老金维持在较低水平,仅占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4.02%。正如您所说,以大武口区为例,如果参保城乡居民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缴费标准缴费,缴费满15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每月领取189元/月,待遇水平是比较低的;如果按每年3000元的缴费标准缴费,每月领取533元/月,就能够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2018年,为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我区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18〕140号),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调整基础养老金5元,这与当前宁夏的经济发展是相适应的。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体经济形势上扬后,我厅将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从脱贫攻坚的大局和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考虑,没有对最低缴费档次进行调整,计划在2021年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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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