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2021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发表时间:2021-04-07 08:56:05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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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将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切实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此次排查将在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基础上,增加对削坡建房、削坡修路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的相关排查。其间,将采取群专结合、点面相结合的方式,对构成现实威胁的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可能带来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地点进行筛选甄别,逐点落实登记造册,并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对隐患点的规模、灾(险)情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所有隐患点均有视频资料,落实四级网格化管理。

隐患点排查过程中,我区自然资源部门将及时更新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体系,每个网格严格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和技术指导员,并结合本网格灾害点特征,制定防范措施。同时,每个隐患点都将落实视频、正射影像图等资料,全部录入新建成的“宁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为未来智慧化防治打好数据基础。排查结束后,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及时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分布图、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责任表的“两图两表”,并对重要隐患点和次重要隐患点设立警戒标识,加强巡查,随时掌握隐患发展变化情况。对需要核销的隐患点,则由排查单位提出核销意见,报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进行核销。

在推进地灾隐患分类防治方面,我区还将开展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研究,分析灾害成因,判断发展趋势,确定灾险情级别,分类提出防治建议。对于人为因素形成的隐患点,建立台账,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要求,落实排危除险工程或责任部门(人)监测。对于自然因素形成的隐患点,分类提出加强监测、搬迁进险和工程治理等措施,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为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提供决策支持。(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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