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落实政务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发表时间:2020-07-22 16:35:2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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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会同财政厅各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4号)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逐项编制,在全区率先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填报和事项要素录入上报工作。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严格对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按照职能对应原则,梳理财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18项;细化办理事项颗粒度,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备案等事项细分办理项,进一步明确事项办理指南;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及要素标准》,逐项修改完善201项要素数据,规范要素内容,提升要素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可用性。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流程最优化。按照提交材料最少、表格最简、环节最优、时间最短的标准要求,大力压减申请材料,取消无法律依据、可通过网络核验、可通过部门核查等非必要材料,精简材料48件,压减比例达32%;优化办理流程,取消重复审查环节和处室内部流转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其中:即办事项达到承接事项的58%;取消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备案事项的处室审批环节,由资产管理处授权财政厅窗口直接办理,减少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实现线上和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办理,其中,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26%。

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减少申请人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中共自治区委员会港澳台办公室按照《自治区2020年“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梳理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事环节,对申请人在各部门间重复提交的材料予以整合精简,对部门间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形成新的部门联办流程,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办事次数。接下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外办及自治区港澳台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因公出国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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