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四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发表时间:2020-03-23 17:05:39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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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以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目标,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帮助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截至3月19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652户、个体工商户62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7户,新设立企业1722户、个体工商户45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1户;帮助3家医药企业建设医用口罩生产线,扶持11家企业开展民用口罩、防护服生产;指导帮扶646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率为62%,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复产率已达90%;累计减免复产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等费用107万余元。

一是政策先行,大力扶持复工复产企业渡过难关。先后出台两批共14项具体举措,从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减免技术服务收费以及加大标准、计量、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等方面着手,不断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消除企业后顾之忧,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全心全力投入复工复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手续办理,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跟进各项监管和服务措施,坚持做到疫情防控与市场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是提升服务,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针对我区存量较大且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支持和指导个体工商户全程网上办理登记注册,帮助节约时间和成本;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和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免于登记注册;引导和鼓励农贸市场开办者减免场内经营户摊位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利用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融资;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

三是提质增效,优化办理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疫情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问需于企、纾困于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各项举措为企业办理有关事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供“网上办”“预约办”“容缺办”“就近办”等多种登记注册服务,引导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申办许可证照,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部分复产企业申办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先证后核、免予核查等简化审批方式;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办理许可证照换证手续的企业,将行政许可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满,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暂不列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是多措并举,全力支持防疫物资企业复工生产。认真落实《自治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价格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护用品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引导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活动,努力做到口罩、便携式测温仪等防疫用品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建立复产复工帮扶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控物资保障、原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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