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适度延长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
发表时间:2020-02-19 13:56:45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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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延期缴费、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业务延期办理、门诊大病长期处方制度等三项政策,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减少现场经办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职工、城乡居民参保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权益。

据介绍,该政策具体措施是将我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鼓励居民通过“我的宁夏App”、商业银行App、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方式参保缴费;实施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业务延期办理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因疫情影响逾期办理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缴费、补缴、在职转退休等业务的,可在延长期内及时办理,视同连续缴费,经办机构不得收取滞纳金。对延长期内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将及时予以补报,个人账户予以补划。符合条件的在职转退休人员在延长期内办理相应手续的,自领取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全面推行门诊大病长期处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相关要求,可对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且病情相对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用药管理。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12周,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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