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应急管理厅:防控措施不到位坚决不予复产
发表时间:2020-02-09 14:15:00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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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8日获悉,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必须提交报告,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管控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充分利用网络、App、视频、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会议和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和宁东管委会安监局要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改进监管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监管,精准、科学、高效履职尽责。

同时,严格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管。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和宁东管委会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随时掌握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动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记者 张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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