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五位一体”联合验收模式
实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网上办理”
发表时间:2020-01-19 16:31:49 来源:自治区住建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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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宁夏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精神,以“务实、创新”为导向,在住建部有力推动指导下,针对多头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我区研究制定了《宁夏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方案》,以推进多部门联合作业等“大并联”审批方式,实行“一家牵头,限时办理”工作机制,并将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主要做法如下:

统一平台,实行“一家牵头”办理机制。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具备联合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申请办理验收,有牵头组织协调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解决了企业在办理竣工验收时“跑多头”“多头跑”问题,提高了企业办事便利化程度。

集中验收、限时办结,提高审批办事效率。改革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需分别到自然资源、市场监督、消防等多个部门提出专项验收申请,待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办理备案,审批环节多、耗时久,待整个项目办理完竣工验收,时限至少180个工作日。改革后,将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人防、园林绿化、档案管理、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个部门联合,实行“一窗受理,一单接件”模式,自受理之日起算,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实地踏勘联合验收工作,较改革前节省至少155个工作日。在推行联合验收模式后,石嘴山市在组织开展“市委党校办公楼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仅用了10个工作日,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集中确认,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人防、园林绿化管理、档案管理、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个部门验收全部通过后,牵头部门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后,建设单位可直接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较改革前验收合格后15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规定,既简化了程序,又节省了时间。

信息共享,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工程联合验收合格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联合验收电子档案,对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送至各专业验收(备案)主管部门,并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应急管理、人防、园林绿化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资源共享。如今,建设单位只需要跑1个窗口就能完成所有验收申请和验收备案,真正实现了进“一家门”、办“多家事”。

竣工验收是建成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道关,是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一环。为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宁夏推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原来多个管理部门各自独立实施专项竣工验收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信息共享”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实现了审批事项的规范化、时限的可控化、流程的清晰化及办理的“一网”化,极大地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压了环节、压缩了时限,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和企业办事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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