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发表时间:2019-12-17 16:15:00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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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印发《<三甲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20日起,我区三甲公立医院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用耗材、规范诊疗行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该政策的实施,对优化医疗机构服务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更好保障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一步到位”的原则,优先调整了医用耗材使用量大的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适度调整其他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不作调整。

此次共调整三甲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521项,医保支付项目占93%,其中,调高项目507项,平均涨幅为22.54%,调低项目14项,平均降幅16.85%,调整价格的总量和取消耗材加成的收入总量基本平衡。调整后,患者在检查检验等项目类别的支出有所减少,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手术、治疗项目的支出有增加,在医用耗材方面的支出有所减少。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实施,群众就医总体负担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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