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发表时间:2019-11-11 17:04:51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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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厅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促进中心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指导各市、县(区)在确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国家标准的70%执行。

二是指导各市、县(区)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政策,对工业项目占用未利用地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出让最低价按国家规定最低价标准的10%执行。以上措施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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