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打好“组合拳”支持企业稳岗位促就业
发表时间:2019-11-11 17:02:53 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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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稳就业”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扩岗位、促创业、稳就业各项“组合拳”,有效稀释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就业压力,通过下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运用失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岗位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措施,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临时价格补贴,有效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器”和“安全阀”作用,确保全区就业形势持续平稳。截至9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5318万人,城镇困难人员就业697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263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3%,低于国家控制目标0.77个百分点。

调整完善稳就业政策措施,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的积极作用,大力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展翅行动”,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给予符合条件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费失业保险费的50%-60%返还。同时,对于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等条件的企业,按照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稳岗返还金额,促进企业稳定工作岗位。截至2019年9月底,共为1745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返还9190万元,惠及28.4万名职工。对5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3538.8万元,使 4732名职工稳定就业。

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我区自2015年开始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通过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惠利于企、让利于民,切实增强了广大参保企业获得感,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们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截至2019年9月底,累计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23.97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就业形势。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职工稳定就业。在全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围绕企业、园区、现代设施农业以及能源、煤化工、生态纺织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实施劳动者“拿证提升”工程,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范围放宽到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加强“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培训资金直补企业、直补个人等新模式,创建“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新机制,职业培训工作实现了由注重培训数量向提升培训质量的转变,截至9月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67万人。为1681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19.35万元。

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失业动态监测,监测企业稳定就业。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对全区19个市、县(区)的504家样本企业进行失业动态监测,涉及职工近20万人。截至10月末,全区504家监测企业中,企业岗位总数199233个,与去年同期(201093个)相比,企业岗位总数减少1860个,减幅0.92%,环比减少702个,减幅0.35%。监测显示有169家企业存在岗位流失情况,占监测企业总数的33.53%。与去年同期(162家)相比,岗位流失企业增加7家,增幅4.32%。同时,妥善安置10家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重点区域退出关停企业职工845名。连续5个月(3月-7月)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5.76万名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发放物价上涨补贴128.8万元。

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助推就业。及时将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重点群体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无差别、均等化的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为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1-9月份,全区27家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329场,参会单位5867家,累计提供岗位数25万余个,近5万人达成就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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