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对科技创新平台实行优奖劣汰
发表时间:2019-08-20 16:56:52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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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自治区科技厅对绩效评价为不合格和未参评的30家科技创新平台予以撤销,评价为优秀和良好平台给予奖励补助。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动态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平台良性竞争和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对2017年底前组建的247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我区大多数科技创新平台运行良好,对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共取得科技成果502项,累计获得各类科技奖励296项、授权专利2393件,引进和自主研发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等6352项(个),聚集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6512名。但也有部分创新平台存在科技创新能力弱、研究方向和内容与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科研成果产出少等问题。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科技创新平台优化调整,对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平台给予30-50万元奖补;对评价为不合格的10家和未参评20家平台予以撤销,并对4家评价为不合格,但其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较好的平台进行限期整改。凡被撤销的,其依托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技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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