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出“组合拳”
发表时间:2019-08-01 11:28:14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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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科技厅针对科技体制机制障碍,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构建更加规范、合理的科研管理机制,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激发创新动力。

一、遵循科研规律,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建立严格项目立项和验收、简化过程管理的“两头紧、中间松”机制。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将直接费用中的预算科目由过去的11类缩减归并为5类。拓宽直接费用列支范围,改进项目资金拨付和留用处理方式。扩大项目预算调剂权、经费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建立诚信与容错并举的科研管理机制。

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改善科研生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健全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明确科研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科研项目评审专家、从事科技服务的专业机构等四类主体的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完善教育宣传、分类评价、监督约束、期刊管理等机制。依法依规处理科研诚信失信行为,建立终身追究制度。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推动自治区科研诚信信息与自治区、国家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使科研诚信建设趋于统一规范。

三、深化“三评”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自治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体系。在科研项目评审方面,突出程序简化和流程优化,改革项目形成、评审、专家选取、验收、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在科技人才评价方面,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支持力度。在科研机构评估方面,推进科研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赋予科研事业单位充分自主权。强化绩效评价与考核,引导开发区、创新平台等相关主体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提高创新效能。

四、优化科研项目,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将具备下放条件的管理职能下放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担,提高科研管理效能。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办、不见面”。项目申报受理由“限期申报、逾期不候”改为“常年受理、分批下达”。改革项目评审机制,重大科技项目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评审,其他科技项目实行通讯评审,促进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改革项目任务管理机制,对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对高校、院所承担的科技项目实行任务书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改革项目监管机制,建立科技项目立项预警谈话、重大重点项目年度报告和中期评估等制度,加强科研资金廉政风险防范。

五、坚持需求导向,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针对创新资源配置不够科学,项目形成渠道单一,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不够,产业急需成果供给不足,科技项目与产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系统谋划,统筹部署,启动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在科技厅门户网站“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创新需求”申报模块,实行需求征集与项目征集“两个窗口”同步运行。按照“需求征集→梳理凝练→智能分析→发布需求→精准对接”的实施路径,征集一批、发布一批、对接一批、立项一批,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以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带动财政支持体系、科研开发体系、成果转化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变革,使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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