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发表时间:2019-07-30 17:41:24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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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1月10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截至6月底,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证照分离”登记事项2.38万件,1.8万户市场主体受益。

一是扎实推进涉企审批事项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对于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在线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提高登记审批效率。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多证合一”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先后编制和制定了《宁夏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宁夏市场监管系统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加强综合监管。四是推进企业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有效实现了区市县三级政府部门、中央驻宁单位等818个部门企业登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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