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项举措助力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发表时间:2019-06-10 17:43:56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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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认真落实国家下达用地计划指标,完善自然资源扶贫政策,坚持政策倾斜优势,用好用足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全力以赴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一是保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19年在国家未下达计划指标前,向各市县预下达计划指标2.5万亩;充分发挥用地计划指标调控作用,重点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倾斜。预留2000亩用地指标,专项用于贫困地区“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建设和农民住房用地需求。为贫困地区重点项目报件开通绿色通道,配合做好生态扶贫、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易地搬迁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地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工作。截至5月,服务和保障全区新增建设用地2.03万亩,其中保障贫困地区及中部干旱带新增建设用地6864亩。

二是用好用足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县域范围内跨乡镇调剂使用。在5个深度贫困地区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为深度贫困地区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帮助指导贫困县区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工作,保障扶贫搬迁项目建新区建设。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市域调剂工作,对5个深度贫困地区已验收的结余增减挂钩指标,在自治区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制定印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进一步简化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程序,降低实施难度。

三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立足新职责新任务,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扶贫政策,研究印发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在强化乡村规划引领、落实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用地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结合贫困县区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力争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支持红寺堡区大力发展黄花菜、葡萄种植和加工等产业,支持原州区、隆德县等县(区)发展冷凉蔬菜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或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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