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发表时间:2019-06-03 10:57:52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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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发挥工作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全区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水平,全力做好我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一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结合全民参保推进计划,充分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公安、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信息对比,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外出务工人员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各级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2019年一、二、三档人员每人分别由整合后的医疗救助资金补助150元、190元、13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供养人员有多重参保身份的,缴费金额按最有利于参保人员的原则确定。同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由每人32元提高到37元;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9300元降低到3000元,支付比例由55%-70%分别提高到60%-75%,并对患有20种大病的贫困患者,报销比例在60%75%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三是实施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经办规程(暂行)》要求,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保、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等“一站式”结算。经过综合施策,极大缓解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同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等费用在全市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有效减轻农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负担,方便农村贫困人口报销。

四是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简化办事流程,精简经办申报材料,压缩经办时限,推行高效、便捷服务,按经办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对当天申办的业务,坚持不接待完不关机、不关门,对急于办理的业务,特事特办,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同时,依托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机构,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确保医保扶贫政策宣传覆盖率达100%,解决群众政策不知情、就医报销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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