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应对气候变化
发表时间:2019-05-05 10:47:5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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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保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总要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内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支出结构,2018年统筹安排资金5.82亿元,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努力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努力增加碳汇,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2018年安排创新驱动战略预算资金29.57亿元,比2017年预算21.1亿元增长40%,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和提档现代服务业、企业创新投入、科技型企业培育和引进创新平台以及金融创新等。安排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专项,引导工业园区积极参股企业低成本化项目建设,提高园区服务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安排资金1亿元,通过奖补和贴息方式支持市县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及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二是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区淘汰燃煤锅炉367台,圆满完成清单内210台淘汰任务,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375台。推动重点行业治理。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火电钢铁等行业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前两年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治理改造。

三是促进低碳能源体系发展。实施清洁供暖工程,银川市“东热西送”一期工程顺利供暖,全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640万平方米,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33家,最大限度削减碳排放。继续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的重点领域。安排资金1060万元,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支持西吉、平罗、同心和贺兰县村部党员活动阵地等试点开展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综合应用采暖系统技术示范,研究解决无集中热条件地区村部等公共建筑冬季取暖问题。安排资金1730万元,支持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设。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7800万元,市县按照1:1比例配套,切实有效治理农作物秸秆焚烧,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防联控责任体系。2018年,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全区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同比增加5.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平均浓度同比均明显下降。

四是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下达资金1000万元对学校、医院、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引领和带动全区公共机构推进节能减排。认真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拨付资金1亿元支持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着力构建城乡均衡、资源共享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出行权益,加速低碳出行生活方式转变。

五是不断增加生态碳汇。支持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24.76%,形成了“三屏一带五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扎实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推进石嘴山贺兰山自然保护外围、罗山、云雾山、沙坡头、哈巴湖和白芨滩等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清理整治及平罗散乱污企业整治。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筹集资金,支持实施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和南华山区域造林绿化、引黄灌区农田绿网提升、固原百万亩规模化林场建设、同心红寺堡生态经济林示范等工程。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有效保护草地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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