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2019-03-21 10:24:40 来源:自治区供销社 阅读量:
【字体: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自治区供销社结合系统实际,近日制定下发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对社有企业安全生产随机抽查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制度基础。

依据《实施办法》,成立了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和举措。一是随机抽查,从综合检查领导小组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从监管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季度1次;二是互观互检,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宁夏供销集团根据阶段重点工作安排,随机抽取两个以上的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互观互检,互提意见、相互促进,原则上每半年1次;三是综合检查,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对所有监管对象开展普遍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原则上每年1次。综合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检查计划、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检查对象,并由检查组制定检查清单、开展检查、反馈情况、验收整改结果,之后再由区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宁夏供销集团通过信息、通报等多种方式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的结果等情况进行公示,从而保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闭环管理,不断提升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