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扩大科研人员项目经费管理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发表时间:2019-03-18 10:35:53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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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区出台措施,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更大科研自主权。

一是扩大项目预算调剂权,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调整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科目费用支出。

二是扩大经费使用权,对自治区级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计入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出访团组、人次数和经费单独统计;对基础研究、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特定智力密集型项目,提高间接经费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

三是扩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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