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新型农民培育成效显著
发表时间:2019-03-13 14:15:03 来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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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宁夏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新型农民培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项目实施全覆盖,任务完成高质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区27个市县区实现全覆盖,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精准扶贫培训计划”和自治区新型农民培训项目。2017-2018年共投入资金7458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1万人。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2921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跟踪服务5000多人次,建立培育对象库、实训基地库、师资库、教材库,入库基地208个,其中国家级培育基地4个,自治区级37个。入库师资1299人,建设农民田间学校151所。培训实现线上管理,根据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的有关数据分析,两年来,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线评价的学员达到90%,学员对班级组织、师资和基地的综合满意度达99.3%。

二是体系建设趋于完善,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建立了各党委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农广校作为主体力量,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田间学校等多元力量参与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基地、科技园区,高标准建设农民田间学校,积极打造“一村一校、一园一校、一社一校、一企一校”。完善“农广校+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1+X+N”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延伸了培训机构“臂长”,强化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阵地。

三是需求导向明确,教育培训精准到位。全区各地立足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实际,扎实开展调查摸底,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开展入库管理,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育。各级创先创优,出特色,做典型,展亮点。“请进来、送出去”、“邀请名师、走入名校”、“菜单式”、“定制式”的培训,使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效果凸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聚焦产业扶贫,助推强化脱贫攻坚。围绕全区产业精准扶贫建设10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培育1000家扶贫产业合作社、发展10000名致富带头人“四个一”工程,培训任务和资金均向9个贫困县倾斜,专门设置致富带头人培训,量身订做产业扶贫政策解读、农民素养提升、高级职业农民现身说法等教学模块,通过观摩全国知名“脱贫致富”村,交流产业发展经验,更新思想观念,增强了学员脱贫致富信心,强化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起到了“带动一批、引领一批、扶持一批”的作用。两年来共培训脱贫致富带头人4493人。

五是探索新模式,推广好经验。各地按照实际情况,不断摸索,形成符合各自实际的后续跟踪服务模式。自治区级推广部门在开展跟踪服务过程中,利用专业优势,通过“现场看、专家讲、大家谈”等方式,现场解答技术和政策方面的问题,坚定学员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吴忠市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无缝对接,将科技示范户和新型职业农民无缝对接,加强了后续跟踪服务的针对性。固原市充分利用实训基地,签订后续跟踪服务协议,建立目标责任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一”的结对帮扶。

六是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鼓励农技人员和职业农民在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服务和在线学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营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氛围。挖掘典型人物风采,组织编印并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新时代宁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风采》。连续报道全区百名新型职业农民典型事迹。发挥典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是强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提升培育工作。推动职业农民培育立法,建设规范化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2018年,我们将《宁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法》列为自治区政府立法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宁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法》(草案),按程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出台实施。强化考评激励机制。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中,加强对市、县(区)党委政府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考核奖励。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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