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加强创业就业财政政策研究,积极保障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有力支持了全区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减轻了创业者和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我区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0号)规定,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32亿元;
(二)联合自治区人社厅、妇联、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和宁夏银保监局拟定转发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区各市县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方式进行了改革,把按年度贴息或到期还本付息的贴息方式,统一改为按季度贴息,同时要求各经办金融机构按季度向当地财政部门直接申请拨付贴息资金,进一步简化了财政贴息流程,减轻了创业者和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三)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降低了贷款申请条件,放宽了担保和贴息要求,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区就业创业水平,切实减轻了创业者和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2018年全区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9.19亿元,共扶持了23127个人创业,支持了156户中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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